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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名人打美巡賽的職業/業餘配對賽有兩個原因,其一,他們是狂熱的高爾夫迷,其二,他是一個人來瘋。搖滾小子(Kid Rock)顯然不是前者。
當地時間星期三下午,搖滾小子出現在了別克公開賽的賽場上,他穿著一條工裝褲,外加一件白色的圓領T恤衫。他開玩笑說:『我不知道(高爾夫的)著裝禮儀是什麼。』可真正的情況是:如果搖滾小子穿著帶領的高爾夫球衫出現,他的歌迷一定會取笑他。到一天結束的時候,搖滾小子進一步修正了著裝,他乾脆把T恤衫也給脫了,打上了赤膊。『你們喜歡搖滾小子打高爾夫嗎?』搖滾小子說,『現在搖滾小子來打高爾夫了。』
搖滾小子不怎麼會打高爾夫。在第二洞,他開球開到了第11洞上,然後也不去取它。有些人把自己的器官捐獻給科學,而我們的搖滾小子把他的高爾夫球捐獻給了大自然。他有這樣一個習慣,開始打球的時候是球杆加小球,結束的時候是啤酒加雪茄。
搖滾小子星期三的主要功能是扮演搖滾小子本人,一個他從出生以來一直扮演的角色。有一刻,他向大家承諾要是他能打出一杆進洞來,將請所有人客,大家都可以喝上一罐免費的啤酒——他或許能辦到,只要洞杯在臨近的球道上。
其實搖滾小子並不確定該不該來參加別克公開賽的配對賽。『我說我或許要來。』搖滾小子說,『隨後達利給我確認了。』沒想到這條消息上了美聯社,接下來搖滾小子收到了無數個電話,人們問道:『你要打別克的比賽呀?!』搖滾小子回答說:『還沒有確定呢!』可是人們說:『你的名字已經白紙黑字在出發表上了。』就這樣,搖滾小子不來也不行了。
不過搖滾小子並不介意到沃裡克山來,因為他喜歡大眾。『我是一個外向的人。』搖滾小子說,『我喜歡人多熱鬧,也喜歡與大家在一起。我就是這樣一個人。一開始,我來這裡是為了搞些錢,泡幾個妞的。我不知道後來會和約翰-達利一起,做這些慈善工作。』
你不會不知道搖滾小子和約翰-達利相互認識吧,就算你不認識,你也應該了解他們真的是一對吧。『幾年前,約翰到孟菲斯的一個演唱會來。』搖滾小子說,『我記得人們說:「嗨,約翰-達利來演唱會了。」我說:「我喜歡約翰-達利!他是一個搖滾高爾夫球員。非常好。」』就這樣,兩個人在演唱會中認識了。
其實,搖滾小子對高爾夫比賽並不陌生。他曾經打過邁克-喬丹的明星邀請賽,那一次他搞怪地赤腳上陣。不過有經歷並不代表他能打得好。搖滾小子第一洞的開球,短得……短得只有他纔說得出來有多短。
『大約有12英尺。』搖滾小子說。觀眾自然會笑話他。可是搖滾小子回過頭去說:『有誰能比我打得更好嗎?』所有人都大叫說:『我能!』不過搖滾小子隨即補充了一句:『……這個人首先也要有2200萬張唱片的銷量。』觀眾沒人吭氣了,只有幾個人發出幾聲怪笑。
其實這正是搖滾小子想要的效果,因為在賽事開始之前他已經告訴約翰-達利在這場比賽他們要做什麼:『讓我們過得快樂一些吧,找些樂子。』
約翰-達利也是按照這個方針來做的。在某一洞的開球臺上,他從搖滾小子那裡要來啤酒罐,隨後把小球放在上邊,把它當作梯座。約翰-達利猛的一揮,小球嗖的飛了出去了。而啤酒罐倒在了地上,啤酒從破裂的口子中分成幾股噴灑了出來,澆得發球臺上一地都是。觀眾們看了真的非常開心。
(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