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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去年以籃球大使赴臺,但募款行為卻違反臺當局『陸委會』規定(苹果日報圖)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撰稿人周先報道『移動長城』姚明去年9月以『籃球大使』身份應邀赴臺訪問,並在新竹縣竹北市新港餐廳涉及募款行為。就在事情過去近一年之時,臺灣《苹果日報》6月27日爆出幕後秘聞,臺當局『陸委會』當時認為姚明的舉動違反規定,決定管制臺灣籃協邀請大陸球員或球隊赴臺,從2007年10月18日起管制2年。
去年的活動中,身高226公分的姚明簽名球相當搶手,臺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表示10萬新臺幣為1單位,捐出1單位就可拿到1顆簽名球。最後活動募集750萬新臺幣捐給『聯電文教基金會─播撒希望種子項目』,給予需要幫助的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