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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健
他和我差不多大,三十多歲;他乾著我曾經乾過的工作,警察;他的兒子和我兒子一般大,6歲。
區別在於,他兒子只活到6歲。
那天,他正在都江堰警署值勤。地震發生,他的辦公樓幸而未塌。他顧不得這些,趕忙打探老婆和兒子的下落。過了不久,老婆傳來消息:兒子沒了。又過了不久,老婆找來了,抱著兒子的遺體,帶著兒子的書包,包裡有兒子喜歡的《小青蛙》雜志和奧特曼。
那天晚上,他有家難回,他奉命看守警署的槍械庫。
那晚上的一幕,被鏡頭記錄:前方是槍械庫的鐵門,門口是昌河警車,駕駛室裡坐著活著的父親,父親懷裡抱著死了的兒子。
那天晚上,他只做兩件事,對兒子——親他、摟他。
隨後天亮,鏡頭拉遠,記者配了一段畫外音:相信這對夫婦,在以後的日子裡,還會有自己的孩子。
大劫難後,『從頭再來』的生機,已迫不及待地吐露。
不能怪記者,他是在祈福,只是他的祈福過於本能和直白,急於撲向未來。
是啊,生活還要繼續,不由人不繼續。
還有許多事等著生者去做,工作、吃飯、讀書、看球、逛街、睡覺、做愛、打牌、搓麻、約會、撒嬌、吵嘴、罵娘……
然而對於一位父親,如果『生活繼續』僅僅意味著一顆精子化為肉身,那我們情感的表達是不是太稀薄了?難道不該稍微滯重些,稍許駐足回望?
失去兒子的父親,之所以摟著、親著兒子的遺體,因為兒子走得實在太倉促。他說他想給兒子的身上再留下點什麼!
川籍學者劉小楓先生,在他《苦難記憶》一文裡有這麼一段敘述——
小的時候,我看《冰山上的來客》,有句話一直不懂。中尉把古蘭丹姆救出來,自己中了黑槍,臨死前,古蘭丹姆對死者說:『記住我,我叫古蘭丹姆。』活著的人竟然懇求死者記住她,難道不是很荒唐的要求嗎?現在我懂了。面對無辜的死者,活著的人對生命總是虧欠的。
生者對死者,永懷一顆虧欠的心。為此,哪怕要做些徒勞的補償,古蘭丹姆渴求中尉記住自己的名字,活著的父親渴求死去的兒子記住自己的親與摟。
所謂對生命的敬畏,凝練著愛與怕。
這份愛與怕,讓同樣作為父親的我,無法釋懷。
苦難過後,曾聚在一起燃燭、哀悼的人們,各自散去、各奔前程。不得不如此,每一次宏大抒情的另一端都掛著無限的瑣碎,責任也罷,使命也罷。不過這些瑣碎,人們應更鄭重地面對。
譬如我,在關閉了電視後,去幼兒園接兒子。把兒子接回家,我霸道地把兒子摟在懷裡,兒子習慣性地躲避、下意識地反抗:爸爸,你沒剃胡子。
我無奈,把兒子放在面前,色厲內荏地考問:今天上了什麼課?兒子說圖畫課,為災區小朋友畫。我問兒子畫了什麼,他說太陽、小花、房子。我問為什麼不畫一只奧特曼,兒子說:你上次發火,把奧特曼全扔了。我再次無奈。
然後,我得趕著上班,兒子念出背熟了的臺詞:爸爸,早點回來,在我們睡著前回來。我說好的,心中有些顫栗。
有句話,沒對孩子說,但我會去做:老子回來,一定狠狠地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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