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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電(沈嘉王楊)二十五日來自北京順義區人民法院的消息稱,亞特蘭大、悉尼兩屆奧運會男子射擊冠軍楊凌因一起肖像權糾紛,將青島某服飾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害、公開道歉,並提出二百四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經濟索賠和十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原告訴稱,去年七月被告青島公司舉辦二00八冠軍珍藏版內衣的首發式,並由楊凌一並邀請另七位奧運冠軍一同出席。雙方事先約定,由楊凌擔任被告公司產品的形象代言人,並付代言費五十萬元。但儀式現場,雙方在一些問題上產生爭議。
為避免對有關奧運活動造成負面影響,楊凌接受了被告臨時提出的在儀式現場簽署代言協議的要求,但表示要在活動結束後銷毀所簽協議。事後雙方多次就形象代言問題進行協商,均未達成一致。被告公司後多次在個別網站和報紙上宣傳使用原告楊凌的名字和肖像,並將帶有其肖像和名字的產品投放市場。
楊凌提出,自去年至今,被告未經同意,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姓名,嚴重侵犯了自己權益。他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在公眾媒體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二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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