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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屾
4月22日,CBA聯賽委員會將在杭州舉行會議,會議將就擴軍、分區、外援、准入制等熱門話題進行討論,其中有可能出臺的『經紀人押金』制度,將是最受關注的一項。籃管中心出臺此項措施,無非想規范外援管理,杜絕外援逃跑現象的再次發生。但僅靠押金制度就想解決外援管理的無序狀態,現在看來難度依然不小。
重提押金制度主要針對外籍經紀人『經紀人押金』制度其實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經出臺。2006年9月8日,中國籃協曾發布了《經紀人管理辦法》。其中第十條規定,申請《中國籃球協會籃球經紀人執業證書》中A類籃球經紀人,需向中國籃協繳納執業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而這次之所以老話重提,還在於一直執行不利。
『這套管理辦法,其實並沒有很好地執行。』在接受筆者采訪時,新任CBA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表示,『我們現在重提「經紀人押金」制度,就是希望在提請聯賽委員會討論並通過後,可以強制推行,意圖就是規范外援市場,避免官秀昌事件的再次發生。』
2006年公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只是對國內經紀人的行為進行規范,即將推出的『經紀人押金』制度則同樣適用於外籍經紀人。『以前外援注冊,外籍經紀人並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外援跑了,我們也沒地方找人去。但下賽季,外援想要在CBA打球,他們的外籍經紀人同樣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注冊押金」。』張雄解釋說,『以後,想給CBA俱樂部介紹外援的外籍經紀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要具有該國體育經紀人資質,第二,需注冊成為中國籃協的經紀人,第三,要繳納「注冊押金」。』
國內外經紀人門檻不同易生漏洞不過,門檻定出後,還有個高低問題。太高了可能會影響外籍經紀人引援的積極性,太低了又無法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張雄表示,籃協已有自己的對策,『關於押金數額,我們目前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想法,但還需要在聯賽委員會上進行討論。如果出現外援逃跑現象,俱樂部就會得到經濟上的補償。』
以外援眼下動輒幾十萬美元年薪的身價來看,10萬元人民幣的押金顯然很難彌補俱樂部因外援逃跑帶來的損失,這也是外籍經紀人押金將很可能遠高出10萬元的原因。但如果國內經紀人與外籍經紀人所需繳納的押金差距很大的話,將很可能出現外籍經紀人與國內經紀人合作降低風險的漏洞。
事實上,這種方式原本就有著生存的土壤。『國內的經紀人,一般都是「二道販子」。』某CBA俱樂部的總經理表示,『國內的經紀人,一般都向俱樂部推薦,說手中有什麼樣的外援,但實際上,這些外援都有自己的經紀人,國內的經紀人只是起牽線搭橋的作用。通常的情況是,我們和球員的外籍經紀人就簽約問題談判,外籍經紀人從中抽取10%作為傭金,而他們再和國內的經紀人按約定進行利益的分配。』
如果這種合作依然存在的話,本應用來管理外援和外籍經紀人的措施及外援逃跑的風險,又將會轉嫁到國內經紀人身上。
對此,張雄表示:『10萬人民幣的數額,是2006年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這個數額是否需要修改,這次我們會一並考慮。』
俱樂部自身規范運作同樣重要中國籃協此番下決心推行經紀人押金制度,確實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對外援的管理,同時,也會對聯賽的規范運行起到一定作用。但正如張雄所言,這只是有效手段之一並非靈丹妙藥。
一個巴掌拍不響。外援逃跑事件時有發生,一方面是外援管理上出了問題,另一方面與俱樂部自身運作的規范程度不夠及設施建設滯後亦有很大關系。一位圈內人士就告訴筆者,俱樂部以後在選擇外援時,除了要看外援的球技,還要了解球員的性格和人品。籃管中心副主任王渡此前也曾經提到過這個問題。
這位圈內人士還告訴記者,不少俱樂部在醫療設施配備上一直不太捨得投入,這和國外高水平聯賽俱樂部的做法完全不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外援容易因醫療條件問題與俱樂部產生摩擦。此外,相對人性化的管理,不拖欠薪資等做法,也是避免在外援身上出問題的關鍵。
針對俱樂部在外援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張雄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俱樂部出現欠薪等問題,外援可以通過經紀人及時向籃管中心反映,我們肯定會重視。』
推出經紀人押金制度,對CBA聯賽的健康發展會起積極的作用,但作用能有多大,是否能完全避免外援逃跑現象的發生,仍然要打個大大的問號。事實上,如何規范CBA的整體管理,規范經紀人制度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俱樂部運作的規范,聯賽制度的規范同樣重要。
本報北京4月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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