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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在行政方面作出不負責任的決定和在經濟方面搞腐敗沒有什麼區別。
多曼教練組和伊莎教練組的工資總額應該逼近50萬美元,兩個人現在都半途離任,花費的費用應該在30萬美元左右。再加上女足參加訓練比賽的支出,總數說300萬元人民幣不離譜吧。
現在的情況是300萬元打了水漂。
中國足協好像是搭了一個舞臺給一群歐洲人唱戲,別人唱到一半就拿了一半的錢走了,全然不顧臺下咧著嘴的觀眾。有比這更加傻的事嗎?
如果能夠把一些決策的惡果量化,就能卡住昏官的喉嚨。確實,中國足協的一把手歷來在經濟方面比較清楚,他們的風格往往是不拿一分不該拿的錢,不做一件頂頭上司不讓做的事。這樣就能當一棵常青樹,即使事業搞不上去,自己也可以待在位置上一勞永逸。但是,追溯女足一年以來的歷史,隊伍建設毫無延續性,每一次大把鈔票砸出去,都只是收獲下一次解體。計算一下一年以來女足運作的成本,就是錯誤決定所帶來的經濟損失,我相信這個結果甚至會高過某些貪官貪污的數字。
女足運作的費用應該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中國之隊』的市場費用;另一部分是國家的撥款。無論國家撥款佔多大的比重,國家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領導在動用的時候就必須考慮人民的意見,而不是受制於某個大領導的暗示。
即使是贊助商間接的贊助,也必須按照計劃來花費。多曼和伊莎一定不在預算之內,而任何預算外的花銷都應該特別慎重。整個女足的事件的導火索是馬良行『嘩變』,但是只要領導有預算頭腦,不感情用事,就必然要盡全力保住計劃內的馬良行,而不是訴諸非常規的手段。預算是現代管理方式的一個偉大發明,它從根本上保障了一個組織的良性發展。中國足協的決策缺少理性和科學,就是有關領導在管理方面仍是一筆亂賬,沒有專業知識,決定多是個人色彩。
女足的經濟賬是能算清楚的,惡劣決策的後果也是可以量化的,但是需要一些了解內情的人,在每一個荒謬決策產生惡果時去算這筆賬,讓人民知道,也讓更大的領導知道,否則一個事業單位的領導永遠只會對自己的領導負責,無論造成多大的損失,都不會受到任何追究。
從阿裡·哈恩開始,在國字號選帥方面的決定就總是匪夷所思,但是這樣的風格已經成了傳統。決策的個人色彩越來越大,越來越缺少下面教練和隊員的支持和必要的論證。往遠處說,人們畢竟還會說某某教練帶來了什麼東西,但是今天呢,誰為中國足球帶來了什麼?而我們的錢卻沒有少花啊。
人們往往更加憎惡直接的腐敗,就是經濟方面的,我只是提醒各位注意,一個官員即使一分贓錢都沒有拿,也並不意味著他不腐敗。有時候我也會近乎絕望地想,還不如拿花在多曼和伊莎身上的錢去改善一下生態環境什麼的。
中國女足這出戲該徹底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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