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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報訊(記者蘇婭輝)1月25日,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副主任李維波出面發表聲明,於芬『回歸』國家隊的路徹底被『堵死』。2月22日,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在『水立方』第一次正面表態:『教練班子無需調整。』這使得於芬與周繼紅之間的矛盾愈加不可調和。昨天下午,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樺又一次發出官方聲音:『於芬在各種場合以各種方式不斷發表一些針對國家跳水隊不負責任的言論,這些言論不僅嚴重乾擾了國家隊的正常備戰,極大地損害了跳水項目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而且還虛構或捏造了許多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內容,構成了對個人的人身攻擊。』
李樺專門解釋了國家隊的獎勵政策,即: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杯賽、亞運會和亞洲錦標賽上獲得相應名次的運動員和教練員可以獲得國家獎勵。教練員的獎金按照運動員出成績的時間向前推算4年進行計算。在4年的訓練周期內,每年的獎金比例分別為40%、30%、20%和10%。現任主管教練與助理教練的獎金分配比例為70%和30%。 『每次進行分配時,先由國家跳水隊和跳水部提出方案,然後由辦公室包括財務人員進行復核,最後報中心領導批准後具體實施。中心成立以來一直按照上述原則對各項大賽的獎金進行發放,不存在克扣教練員獎金的問題。國家跳水隊並無獨立的財務賬目,所有財務往來全部由中心統一管理。』
對於於芬提出的『國家隊10年未能培養出奧運會冠軍』的說法,李樺予以否定:『新組建的國家隊於1998年2月成立,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和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均是中國代表團中奪取金牌最多的一支隊伍,並且也是中國參加奧運會以來獲得金牌總數最多的一支運動隊。於芬對現有教練班子的指責是不負責任的。』對於於芬所說的『搶注』和『偷』隊員,李樺更是不贊同:『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早在2005年已有定論,根本不存在這個問題,主要原因在於於芬不執行總局和中心關於運動員注冊和交流的相關規章制度所致。』在奧運會備戰異常緊張的時刻,李樺做出回應就是希望於芬不要再『無理取鬧』,影響隊伍的正常備戰。於芬如此一鬧,能否『掀翻』周繼紅是個未知數,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她『回歸』國家隊的夢想徹底破滅了。
昨天上午傳出消息,於芬將就國家隊獎金分配問題向中紀委檢舉周繼紅。她表示自己這麼做並非要針對某一個人,而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清白。
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爭金奪銀,國家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是運動員在世界大賽中獲得冠軍或是亞軍,指導的教練員同樣可以按照比例獲得國家下撥的獎金。於芬表示:『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王鑫、林躍、何姿等隊員,自從1998年以來在各項國際大賽中取得過無數冠軍和亞軍,按照規定,國家對上述運動員的教練員都下撥了獎金,而且部分省市也對這些運動員的教練下撥了獎金,而這些獎金基本上都匯集到了國家隊負責人的手上。』
於芬透露,這些獎金的總額應該達到了幾百萬元人民幣,周呂鑫、王鑫等隊員都是她在清華跳水隊一手培養起來的,但是到目前為止她僅拿到了15.7萬元人民幣。『在過去的10年裡,我和清華大學校方,部分省市地方隊的領導都曾經就獎金問題找過游泳中心和跳水隊負責人,但一直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於芬強調,遭遇此種狀況的教練絕非她一人。她『狀告』周繼紅並非只是為了討回自己的利益,她是為所有『受欺壓』的人『討公道』。
(本文來源:天津日報網-城市快報 作者:蘇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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