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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貝克漢姆中國行』餘熱尚存的時刻,貝迷狀告『貝殼漢母』安全套廠商事件又有了最新進展。2008年3月11日下午2點,貝迷及代理律師再次現身北京海博飯店新聞發布廳,和上次不同的是,這次和他們一起出席發布會的還有『貝殼漢母』安全套的生產廠商南京某公司的負責人許某。
在發布會現場,貝迷代表和律師對記者表示,在他們上次召開發布會的第二天,看到相關新聞的南京某公司負責人就通過媒體找到了他們,並耐心地給他們解釋了『貝殼漢母』這個名字的來由:『貝殼漢母』其實和貝克漢姆沒有絲毫關聯,英文商標『BECOHAM』是英文be a coham的縮寫,意思是『套中之王』,即『安全套中的NO.1』。通過這一段時間對企業的深入了解,他們也感受到了企業做品牌的艱辛,而且確實了解到這個名字沒有絲毫侵犯貝克漢姆名譽權的意思。企業的真誠和熱情,以及企業致力打造最高品質和最安全的安全套,對國人性健康事業負責的精神深深打動了他們。所以經過慎重考慮,貝迷們及其律師決定放棄起訴該廠商。
『貝殼漢母』生產廠商負責人表示,感謝貝迷們及其律師的諒解和支持。『貝殼漢母』配套注冊的英文標簽『BECOHAM』由英文『be a coham』縮寫而來,『可汗』的英文為『coham』或『kan』。在注冊時將『be a coham』縮寫為『becoham』,音譯則為『貝殼漢母』,意思是指要做安全套中的可汗,之所以采用這個名字主要是想用來表示他們要生產出中國質量最好、最安全的安全套的決心。跟球星David beckham——大衛貝克漢姆無關。『當初注冊時完全沒想到這會惹惱貝迷們。』(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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