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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馬刺前一天,我去采訪納什,他說的一句話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按照我們以前的打法,過去三年也沒能拿到總冠軍……我想我們需要交易,需要做出改變』。
納什的話有一定道理,當一條路看似行不通的時候,太陽選擇了換個方向前進。我不知道納什的話是否完全發自於內心,或者他必須在語言上配合另一位斯蒂夫(總經理科爾)。事實上是,過去三年,太陽的『小球』始終都沒有戰勝『大球』,那條『得內線者得天下』的金科玉律,在太陽身上反復得到驗證。
『小球』真的就不能拿總冠軍嗎?我想起了另一個類似的矛盾:美國的個人籃球就打不過歐洲的集體籃球嗎?
上屆世錦賽,美國在半決賽輸給希臘,最終只獲銅牌,風格論的爭辯甚囂塵上。有人說,個人籃球依賴球星,在集體籃球面前一定頭破血流。而實際上,誰都知道1992年的『夢之隊』就是最極端的個人籃球,那些球星在一起的集訓時間遠遠不如前年的美國隊,可照樣每場淨勝對手40多分。難道你能說當時歐洲人不是在打集體籃球?
其實,什麼所謂歐洲流派、NBA流派,只要能在比賽中完全發揮出自己的特點,將戰斗力發揮到極限,就能贏球。集體配合到了極致,對手連球都摸不到;個人能力發揮到了極致,一個人可以只手遮天。
俗話說,亂拳打死老師傅。我們不妨這麼理解:一個不懂拳法但身強力壯的大老粗,完全可能乾掉一個久經沙場的老師傅。同樣,『小球』發揮到極致,憑什麼不能戰勝『大球』?只不過現實世界的籃球比賽裡,沒有理想的狀態———以去年季後賽太陽和馬刺的比賽為例,首戰納什就鼻破血流,按照NBA規定不能上場,球隊缺少了靈魂。第5戰,小斯和迪奧又被禁賽,球隊少了兩個拳頭。面對如此強大的馬刺,太陽先失靈魂,再被斬去雙拳,還談什麼『小球』?還奢談什麼風格?
關於『小球』,丹東尼也極力捍衛,他曾說:『很多教練相信,在24秒進攻的最後階段,防守總是最脆弱的,多傳球就能找到空位。我則認為防守最脆弱的時候是在防守陣型還沒來得及形成的時候。所以我們打快球。』
有人指責,太陽打得太快,所以總會把大比分領先的優勢給弄丟。丹東尼反駁:『可是,媽的!不打快,我們怎麼能領先那麼多?』
我曾就關於『小球』的問題,請教傳奇的『小球宗師』———聯盟裡第一位真正打『小球』的教練道格·莫,問:『太陽打「小球」為何始終無法走到最後?』
老爺子答:『在季後賽,你的對手都是最好的。比如說,太陽總是不能邁過馬刺這道坎兒,這並不是因為太陽采取什麼戰術,或者說太陽就不會防守。不管你打什麼風格,要想戰勝馬刺或小牛這樣防守很強的球隊都是極其艱難的。太陽從來就沒有達到最高的高度……所以,有時候就是打不過強隊。』
莫老還說:『如果太陽不堅持自己的風格,就根本不可能達到現在的高度。』
在交易之前,太陽一度佔據西部第一,然而,很多太陽球迷現在卻無比悲傷———太陽到底還是放棄了賞心悅目的『小球』,改走內外結合的路線。前天在更衣室裡,貝爾對我說:『其實我不覺得交易之前我們就無藥可救了,去年我們差點兒就打進總決賽了。』
為了避免誤會,貝爾還是強調說:『當然,別誤解我的意思,我完全支持(換來奧尼爾)這次交易。』
後來,丹東尼聽說了貝爾的這番話,更正說:『不能說去年我們差點兒就打入總決賽。按照我們以前的打法,我們完全有機會拿總冠軍。只不過現在的機會更大一些。』
『小球』究竟能不能贏天下?很遺憾,這個謎,今年我們是解不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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