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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乒聯總是讓人『驚喜』不斷,就好比最近公布的『海外兵團限制令』,就是這樣一個可笑的驚喜。驚喜在於國際乒聯和部分國家協會終於認識到了國際乒壇現在的發展狀況,而可笑在於,國際乒聯竟在中國一家獨大這樣的格局已經形成之後,纔緩慢的意識到這樣的狀態對乒乓球運動發展所造成的傷害。
以本屆廣州世乒賽為例,在女團比賽中,你能辨別出哪支隊纔是中國隊嗎?噢,不,應該是有多少隊的運動員全部是中國人。中國隊當然是其中之一,另外還有中國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和新西蘭。同時,美國、加拿大和新西蘭的主教練也全部是前中國隊運動員。在女團比賽參賽的81支隊伍中,有19支有前中國選手,在312名運動員中有43人是前中國運動員。同樣,在男子比賽中,104支隊伍中有14支有前中國選手,在415名運動員中有26人。
在這樣的比賽中,你甚至分辨不出誰在代表哪個國家比賽。好比女團奧地利對美國的比賽,李嬙冰對高軍,劉佳對王晨,這到底是世界錦標賽還是中國國家錦標賽?基於這個看法,瑞士和丹麥提出的提高更換國籍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的報名資格審查規格的想法是好的,可問題是,為什麼國際乒聯在允許運動員更換國籍之後纔決定取消這一決定?過去,所有的國家都希望能夠在少費力的情況下提高水平,引進高水平運動員,特別是中國運動員,自然是一個簡單易行的方法,因為可以節省培養年輕運動員的費用,同時降低風險。於是,大量的前中國選手出現在國際賽場,而國際乒聯一言不發,直到現在,他們終於良心發現了?於是就有了新的報名資格管理條例修改案:
3.8.7代表新協會參加國際乒聯國際正式比賽的運動員需通過新協會向國際乒聯注冊;
3.8.7.1運動員需在以往比賽中從未代表新協會參加過比賽;
3.8.7.1.1注冊時小於15歲的運動員3年後纔可代表新協會參加國際比賽;
3.8.7.1.2注冊時小於18歲大於15歲的運動員5年後纔可代表新協會參加國際比賽;
3.8.7.1.3注冊時小於21歲大於18歲的運動員7年後纔可代表新協會參加國際比賽;
3.8.7.2注冊時大於21歲的運動員不可代表新協會參加國際比賽
新條例在由近50名代表組成的會議上討論是否通過。當然,比起在由所有會員國參與的全會上來討論通過,說服這50個在主席沙拉拉控制之下的代表自然要容易許多。因為,還是有很多國家希望通過直接引進高水平運動員來提高成績的。國際乒聯希望通過此提案的主要原因在於,近年來歐洲和西方國家基本沒有出現能夠和中國選手匹敵的年輕新秀,這些國家也沒有計劃去培養年輕選手,卻把重點放在如何引進中國選手上。多年後,國際乒聯終於意識到這個錯誤,通過小球換大球和11分制來限制中國選手。然而,為時已晚,改變規則還是沒能夠限制中國選手一枝獨秀。
其實一開始,體育比賽的規則就像一個孤島一樣無人能及,哪怕它是錯誤的。但是逐漸,體育規則也需要尊重社會倫理。一個著名的案例就是博斯曼法案,自此之後,俱樂部就逐步失去了對運動員的完全控制。同樣如此,如果一個得到了新護照的乒乓球運動員不想遵照條例等待3到7年後纔能參加國際比賽,他完全可以按照民法或勞工管理標准,認定自己作為職業選手,從而控告國際乒聯直到後者取消這一規定。還有一個問題,在於國際乒聯、各國協會以及運動員本身都沒有關心過的以個人名義參加比賽。網球選手參加國際比賽是以個人進行的,不需要國家的支持,而乒乓球選手則需要通過國家或者協會報名,換句話說,乒乓球選手都是自己國家或者協會的『囚犯』。乒乓球運動還活在過去,運動員沒有任何的勞工權利。當有選手開始抗爭這樣的管理規定時,這有可能會變成一個新的開始,國際乒聯將不得不遵從凌駕於其管理條例之上的法律的判決。
現在,國際乒聯雖然通過了這一新條例,但是事情發展的方向可能並不會如他們所願。也許這一出於挽救乒乓球運動的新條例會一點一點毀掉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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