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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美國佐治亞州波特爾鎮的鐵廠工人羅伯特·哈裡斯夫婦用6個孫兒的生日作為『幸運號碼』購買兩張彩票,竟然一舉中得2.7億美元的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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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事件: 2.7億得主曾兩度破產 兌獎扣稅總額超1億美元(圖) 美國一彩民再次改寫彩票歷史 獨攬兩億七千萬美元在為這對夫婦欣喜之餘,一個問題油然而生——為何在保障隱私權方面頗為讓人稱道的美國卻不為中彩者保密,而要將他們的具體身份公之於眾?
原來,在彩票業發達的美國,專門立有一部《記錄公開法》,裡面明確規定中獎者必須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個人資料,公民則有權利到政府部門查詢相關資料,這也是多數國家和地區通行的做法。
要知道,彩金收入並非個人勞動或經營所得,而是直接來自於廣大購買彩票的社會公眾,公眾自然擁有知情權,尤其是大獎的歸屬,中獎者的所謂『隱私權』並不能構成剝奪公眾知情權的理由。
中國的彩票得主之所以能夠『隱身』於公眾的視線,乃是因為一些人渲染公布中獎人身份將造成多大危險,以及宣揚個人的合法收入均屬隱私,從而誤導輿論,得到許多夢想自己也能中獎的彩民呼應。
這裡要厘清兩個問題。首先,不可否認,公布個人獲得巨額收入的信息確有可能招致他人覬覦,但這是所有財富的共同特征,而不單獨是彩票。其次,個人的收入情況並非只要合法就算『隱私』,而應看是否乾涉到社會公眾的利益和由之而生的知情權。
『隱私權』並非獨立的絕對權利,當個人的作為和收入等『私事』與社會公共利益相聯系的時候,便具有社會公共事務的屬性,而應成為歷史記載和新聞報道不可回避的內容,此時的『個人隱私權』則需要因應公眾知情權的要求有所收斂。個人的勞動報酬和經營所得等收入,由於並不乾涉到公眾,沒有公布的義務,他人自然無權窺探,應受『隱私權』的保護;但是在社會性大型活動中所得的獎金和彩金,則與公眾直接相關,應當公之於眾,而不能用個人『隱私權』來對抗公眾的知情權。
還要強調的是,並非所有彩票都要公開。在西方國家,以公司化運作的博彩公司和賭場等,由於其只是和博彩者個人之間發生合同關系,所以無需向社會公布中彩者的身份;但是以政府信用為支橕,向社會公眾發行的公彩,則有必要向社會公布其運作的整個過程,尤其是大獎的最終歸屬。(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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