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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國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試點學校日前正式公布,目前開放學校和單位已達到531個,覆蓋29個省市區,這項工作從今年起進入全面試點階段。
局部試點『開放』 受益群眾上千萬人次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工作會議上,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司長盛志國表示,按《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試點工作方案》,2006年至2007年為局部試點階段,2008年至2009年為全面試點階段。兩年來,各試點單位初步探索出了有償開放與無償開放相結合、學校與街道社區共管、市場化運作、以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形式運營等行之有效的開放管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效果。
盛志國指出,試點過程中,各地積極把推進學校教育資源和社區資源共享作為構建和諧社區、提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開放』拓展了廣大青少年陽光體育活動的時間與空間,促進了學校與社區的良性互動,也為學校體育發展帶來了新的活力。
調研統計,局部『開放』試點期間,12個試點地方共開放體育場館795個,面積近88萬平方米。一年接待健身群眾超過1200萬人次,其中青少年、退休人員是主要健身人群。
『開放』內容相對簡單 發展不夠均衡但是,『開放』工作發展不均衡。盛志國說,一些管理部門對『開放』工作必要性認識不夠,思想上有畏難情緒;一些體教部門密切協作的意識有待提高;安全、經費等一些制約『開放』工作的問題還未得到真正破解。
部分『開放』試點還處於簡單狀態,僅是做到『打開大門,請來健身』,綜合服務水平有待提高。在如何主動、更好地組織、指導群眾科學健身,提高開放的綜合效益方面挖潛不夠。
『開放』工作配套法律法規尚需健全。按照國務院《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的要求和原則,應及早制訂管理辦法,保證『開放』工作可持續發展。
『開放』要有序、有度、有償、有利、有法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馮建中指出,『開放』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要防止簡單化、表面化。實現可持續的良性開放,要做到『有序、有度、有償、有利、有法』。
『有序』就是要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前提下,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采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進行,實現良性循環。『有度』就是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學校條件,選擇不同的模式,穩步實施。『有償』就是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開放單位要以獎勵、補償等形式給予一定經濟支持。『有利』就是要使每個參與者都從『開放』中獲得好處,達到共贏。『有法』就是根據各地的實際,制訂相應的政策法規,建立長效機制。
對於『開放』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參與會議的教育部副部長陳小婭也強調,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必須納入當地政府的統籌領導下,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當中;要堅持因校制宜、分類指導,盡可能地為學校所在社區的居民提供參加體育鍛煉的條件;要在當地政府的統籌領導下,制訂一套嚴格的完善的管理辦法,把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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