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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08賽季中超聯賽日將迫近,王聖轉會風波也有愈燃愈烈之勢。在王聖的博客中,已經把退役作為最無奈也是最可能的一項決定。拋開事情最終的結局,我們也應該反思,是誰將王聖逼到了走投無路的境地。
從現象上來看,事情還要歸咎於武漢在沒有與王聖就待遇合同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與大連實德俱樂部就王聖的轉會達成協議。在武漢光谷俱樂部將轉會費匯到大連實德的賬戶上後,按照中國足協的轉會規定,這樁轉會也宣告完成。但是誰又考慮到了王聖的意向?
如果說單單從道德角度來剖析,事情似乎變得很簡單。但事實上,從規則意義上來說,嚴格按照足協轉會規定辦事的兩家俱樂部卻也沒有任何過錯。只能說,各方對待足球都是一種不職業的態度,恰恰這也是戕害中國足球的根源之一。
如果說不職業,那麼武漢光谷俱樂部顯然在操作這宗轉會案的時候顯得不職業,在沒有就王聖的待遇合同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單方面宣布轉會成功,以及王聖屬於武漢光谷隊的一員,不但剝奪了《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者自由選擇勞動的權利,且事實上,在沒有與王聖簽訂工作合同之前,王聖也並不屬於武漢光谷俱樂部的員工。可以預見到,這種『拉郎配』的手段,從開始就注定要釀出『雙輸』的苦酒。
如果說武漢光谷隊在運作轉會規程中顯得不職業,那麼造成出現這種結局的罪魁禍首,還是中國足協不完備的轉會制度。職業聯賽初期,為了保護俱樂部的利益以及限制球員收入過分膨脹,中國足協在制定轉會細則的時候也通過限制自由轉會等手段,更多的照顧到了俱樂部的利益,這一決定在當時也的確起到了穩定萌芽中的聯賽的作用。但是隨著中國職業化足球的發展,以及足球市場日漸萎縮,這種制度的弊病也逐漸暴露出來。
在中國的轉會市場上,由於沒有類似博斯曼法這樣的強制法令的保護,球員與其說是員工,到不如說是一件商品。而今年發生的陳濤轉會案、王聖轉會案以及忻峰轉會風波,卻讓向來口碑不佳的職業球員得到了眾多球迷的同情。而我們也要反問,隨著中國各個行業都在深化改革,足球改革的腳步是不是太慢了?
同樣,由於FIFA的規則限制,會員國內部成員發生糾紛不能訴諸法律手段,而只能上訴FIFA仲裁,否則會員國足協就將受到FIFA的制裁。這就讓王聖轉會案不可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但是,作為一名中國的普通球員,王聖是否能夠承受上訴FIFA所耗費的繁雜手續和精力?即便是付諸仲裁,按照FIFA的辦事效率和其內部復雜龐大的利益網關系,無論判罰的結局是否對王聖有利,這一漫長的訴訟幾乎和讓王聖和退役又有什麼分別?而在FIFA和法律都不能救球員於水火的時候,中國足協是否也應該制定相應的規則以防出現第二個『王聖』?
這也讓我們不得不聯想起我們的近鄰日本,盡管日本球員爆出的負面新聞比之中國球員有過之,但是他們完備的青訓體系和規范、有作為的足協制度卻讓他們的聯賽處於一個良性的發展勢頭。
在職業化起步階段,日本並沒有限制球員轉會,而是讓人纔充分的流動,用市場來調節,刺激足球環境的發展和基層足球的普及和建設。但卻不實行昇降級以保護剛剛起步的聯賽。盡管沒有昇降級的刺激,聯賽的激烈度會受到影響,但這也同樣避免了一些『不正常』情況的過早出現,在自信已有能力應付昇降級來帶的衝擊後,日本足協也並沒有墨守成規,而是改革聯賽,采用昇降級。而針對聯賽中的不正常現象,日本足協也始終用亡羊補牢的方式來淨化自己的聯賽環境。
而中國職業聯賽初期則限制球員的流動,盡管中日兩國的國情不同,這一決定也並不是一步敗招,但是過分犧牲球員的利益也導致了基礎足球市場的萎縮和停滯。同時,實行昇降級雖然給中國的球市帶來了『成都保衛戰』這樣的經典時刻,但也讓一些不正常,不健康的『潛規則』過早孳生於聯賽之中,這一殺雞取卵的作法也導致了中國聯賽公信力的大幅下降。
(淡季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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