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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王聖去意已決,武漢俱樂部只能不再堅持,不過他們付給大連實德的380萬並不想就此打水漂。總經理徐志強表示,這個損失肯定是要挽回來的,不然無法交代。他已經飛到重慶與足協官員以及實德老總李明會談,希望能有一個結果。
由於此前只是大連實德與武漢俱樂部簽訂球員轉會合同,而王聖本人還沒有和武漢方面簽訂合同,因此嚴格意義上說王聖並不是武漢隊球員。盡管《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規定,『永久性轉會雙方應簽訂兩年以上合同。』不過王聖的工作合同和轉會合同並不是主從合同關系,轉會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王聖與武漢方面的工作合同就成立。因此王聖現在嚴格意義上說並不是武漢方面的人。
此前方面武漢曾經揚言要以采取法律行動討要380萬的轉會費,這更是不可能。首先,討要的對象只能是實德,但根據有關規定,除非武漢方面能證明王聖有嚴重的傷病,否則實德方面不會退還轉會費。其次,根據國際足聯的規定,下屬會員內部的糾紛不得訴諸於法律,否則將向下屬會員協會進行處罰。因此這種官司足協肯定不會同意讓武漢俱樂部打到法庭上,最多武漢俱樂部只能申請由中國足協進行仲裁。不過根據國際足聯的相關轉會規定,如果球員與俱樂部沒有合同關系,那麼在合同關系到期屆滿後,球員可以自由轉會,其所在俱樂部不得收取轉會費。王聖與大連實德的合同不但到期,而且他是被大連主動掛牌,因此這個官司如果鬧到國際足聯,恐怕站不住腳的是大連實德和武漢俱樂部,這筆轉會恐怕會勒令取消。
而有人提議向王聖索賠更是站不住腳。這筆轉會並沒有征得王聖本人的意見,也就是說並不是他自己的真實意願。因此從這一意義上來說,王聖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此武漢方面是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向王聖索賠的。
恐怕武漢方面也知道如果訴諸法律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他們最終同意按照『閆峰模式』來解決這一問題,要回自己的380萬。『從表面上看,武漢似乎是放王聖一馬。但如果他們堅持要廢掉王聖,那麼這380萬肯定是打了水漂。而30個月後,王聖成為自由人,他可以重新選擇其他球隊踢球。因此最終吃虧還是俱樂部。』一位圈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最關鍵的就是綠城恐怕不會出380萬買王聖,這對雙方來說又是一場博弈。
(楊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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