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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根據足協轉會規則,王聖轉會一事無論如何了結,漢軍已支付的380萬轉會費都不會打水漂。
在漢軍已向大連支付380萬轉會費情況下,不願來漢踢球的王聖以退役要挾。球迷們不免擔心,漢軍會不會人財兩空?《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得知,這種擔心是多餘的。《規定》第三章國內轉會部分第三十五條寫道:『永久性轉會雙方應簽訂兩年以上合同。』
王聖屬於永久性轉會,已是漢軍注冊球員。按上述條款,應當與俱樂部簽訂兩年以上工作合同,如果王聖以退役為名而拒簽,可視作違規。漢軍有權向中國足協訴訟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賠償。
昨晚,志強討論《轉會規定》時,他明確表示,王聖轉會一事上,武漢俱樂部一切嚴格按足協規定操作,權益應當得到保護。『我並不擔心轉會費討不回來,現在考慮的是向大連俱樂部還是王聖本人索賠。』
轉會費已付給了大連俱樂部,向其索賠也是有先例可依。2004年,漢軍球員劉林轉會河南足球俱樂部,並完成一切相關手續,後因劉林身體原因不能踢球,武漢俱樂部把60萬轉會費退還給了河南俱樂部。向王聖本人索賠當然更是有道理。如果他退役不僅要作出賠償,退役後30個月內仍是漢軍的球員,想到別處踢球也無可能。
王聖來漢之事出爾反爾,早已引起眾人不滿,不少球迷甚至呼吁武漢俱樂部『廢』了他。但成天與球員打交道的徐志強仍感於心不忍,『我們完全可以這樣做,但事關一個球員的前途,還是希望處理得圓滿一些。即使王聖有些事做得出格,我們俱樂部仍要堅持自己的風度。』
徐志強透露,他今日將飛赴重慶,借四國賽之機與足協官員及前去看球的大連俱樂部老總,就王聖轉會之事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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