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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足風波不斷,領隊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前有李飛宇,今有張健強,都與主教練鬧得不可開交,令人瞠目。領隊是做什麼的?他是球隊的一號人物嗎?他能罰主教練的款麼?不弄清這些問題,就無法判斷孰是孰非。
很認真地查了一下,相關的說法大致相同,咱們叫領隊,英文叫『team manager』,直譯即球隊經理,主要負責球隊的日常生活,處理球隊與媒體、贊助商的關系。通俗地說,所謂領隊,就是一支球隊的總後勤。至於領隊與主教練的關系,幾乎所有的定位都是『領隊配合、協助主教練……』換言之,如果非要論職務的高低,主教練是主,領隊是從,可以說主教練是領隊的『領導』,而不是相反。
了解了上述前提,大伙兒應該很容易知道——即便中國女足主教練伊麗莎白遲到了一萬次,即便她打著赤腳甚至光著屁股上球場,即便她的訓練內容再蒼白再平淡,作為領隊的張健強也無權罰人家的款,更不能發動球員罷免主教練。領隊罰主教練的款,這在全世界范圍也是聞所未聞的!如果伊麗莎白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張健強能做的,只能是將問題反映給中國足協領導層,由足協領導決定如何處理。
毫不客氣地說,咱們的領隊越位了,而且不是一般的越位,是極其嚴重的越位!主教練征召什麼樣的球員,如何安排訓練,還需要聽你領隊的麼?合同已經簽了,怎麼帶隊是人家的權力,主教練給球隊放一個月大假,那又怎麼樣,只要她認為球隊需要。
或許,這也不是張健強的錯,是中國足協官辦足球的必然結果。在機關正處、副處之類的當慣了,跑到球隊裡不指手劃腳纔怪,下意識就要把自己當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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