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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徐東海)在新加坡參加職業聯賽的遼寧廣原俱樂部球員趙志鵬,因為在聯賽中接受賄賂並參與打假球,昨天被新加坡法庭判入獄7個月。趙志鵬也成了首位在海外因賭球被判刑的中國球員,而遼寧廣原還有另外6名球員同樣被指控有受賄打假球的行為。
新加坡足壇掀起打假之風,清一色由中國球員組成的遼寧廣原成了眾矢之的。遼寧廣原是在去年首次加入新加坡聯賽,最終在12支球隊中排名第10。該俱樂部從總經理兼領隊王鑫到隊中7名球員,都被指控參與打假球、賭球等行為。26歲的趙志鵬在2月6日中國農歷除夕當天與另外6名球員被控受賄,而他成了第一個認罪的球員。
司職前鋒的趙志鵬昨天在法庭認罪,承認接受俱樂部總經理兼球隊領隊王鑫的賄款4000新元(約20000元人民幣),作為打假球的酬勞。在去年11月1日與甘柏聯隊比賽時『幫助』對手淨勝本隊3球以上。原本趙志鵬需要面臨3項指控,但法庭出於他主動認罪等各方面考慮,最終免除了另外兩項控訴。
在法庭上,趙志鵬要求法官准許他回到中國,便於在星期六舉行婚禮,但遭到法庭的拒絕,目前他只得保釋在外,但其護照已被扣留。除趙志鵬外,還有另外6名遼寧廣原球員同樣被指控有受賄打假球的行為,其中包括中國足球
名宿李應發之子李雪柏。這也是新加坡聯賽自1996年以來涉及球員人數最多的打假球案。而被控先後25次操控打假球的主犯王鑫,在1月16日並未按規定前往法庭,有消息稱他已逃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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