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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鵬在法庭大門外
2月14日新加坡消息,在新加坡參加職業聯賽的遼寧廣原俱樂部中國籍球員趙志鵬,因為在聯賽中接受賄賂並參與打假球在今天被新加坡法庭判坐牢7個月。
26歲的被告趙志鵬是在上星期三農歷新年除夕與另外6名球員被控受賄,他是第一個認罪的球員。
趙志鵬昨天在法庭認罪,承認接受俱樂部總經理兼球隊領隊王鑫的賄款4000新元(約20000元人民幣),作為打假球的酬勞。
法官在判詞中說,打假球是嚴重的罪行,玷污了新加坡和新加坡足球聯賽的聲譽。
趙志鵬目前正在考慮上訴。同時他要求法庭准許他回到中國,便於在星期六舉行婚禮,但遭法庭的拒絕。目前他保釋在外。
王鑫是新聯賽自1996年創辦以來首名涉嫌操縱球賽的球隊領隊及球會總經理,他原應在上月16日出庭面控,但他棄保潛逃,目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