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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我去上海參加一個大PARTY,由一家洋酒公司舉辦,目的是推出一種『50年極品威士忌』。聚會上,一位蘇格蘭公爵將編號『99』的酒送給了第一個登上珠峰的中國人王富洲(王富洲是我國首次登頂珠峰的三人之一,其餘兩位為屈銀華和貢布)。那年5月,在尼泊爾舉辦的某次宴會上,該公爵還送給第一個登上珠峰的愛德蒙·希拉裡爵士一瓶。
第二天我帶著宿醉到機場,正遇上王富洲,他告訴我,自己年輕時能喝八兩白酒,但現在只喝啤酒和紅酒,10多年前去拉薩,還曾帶過兩箱白酒去跟藏族朋友痛飲。老先生心髒不好,腿腳也有些慢。過安檢時,機器從他的箱子裡照出一把『刀』來,老頭有點急,打開箱子讓檢查,沒找出刀,只翻出一把雨傘。克安檢人員不承認那是雨傘把,堅持再照一遍。王先生說:『不是雨傘?那就是我的鞋拔子。』這一瞬間我有點悲涼,詩意地說,當年站在世界頂峰的人如今腿腳不利索,恐怕連香山都上不去了,人都是要老的。
2008年1月11日,新西蘭女總理海倫·克拉克宣布,第一位登上珠穆朗瑪峰的埃德蒙·希拉裡去世,享年88歲。希拉裡從珠峰下來後說過一句名言:『我們打敗了這狗娘養的。』(we」ve knocked the bastard off. )這話雖然有點粗俗,卻代表了當時探險界對世界第一高峰又恨又愛的復雜情緒。
現在攀登珠峰已經是商業化了,每年登頂的人數都在成倍上昇,王富洲和希拉裡身上被賦予的那層意義已經很淡了,2008年奧運會人們會因火炬接力而更加關心珠峰,但我還是想憑吊一下希拉裡。
1953年參加了英國探險隊的珍·莫裡斯說過,首次登上世界最高峰,並不是什麼大事。此前飛機一直從山頂飛過,幾十年來又有數百人爬上珠穆朗瑪峰。登上一座山有什麼不凡之處呢?地理學沒有因此而獲得進展,科學的進步沒有被加快,沒有發現新的東西。然而希拉裡和丹增被各個國家的人稱為英雄。莫裡斯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世界尚未撫平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的創傷,舊的大國在衰退,新的強國在崛起,窮苦的亞洲和非洲在覺醒。希拉裡和丹增去登山是英國人贊助的,他們中一個來自英國的前殖民地,一個來自長期充當英屬印度的緩衝國的國家。但他們本人在登山時肯定沒有感到自己身上的時代精神。』
其實希拉裡一直是個謙虛、不願被賦予太多意義的人。不同於許多登山者希望死後與山為伴,希拉裡生前表示,他希望家人將自己的骨灰撒在他生活過的地方:奧克蘭北部美麗的懷特瑪塔港。人們會記住世界之巔的希拉裡,也會記住後來致力於環保和慈善的希拉裡,但更為重要的是那個年輕的希拉裡。16歲時,他在學校組織的一次遠足活動中第一次對登山產生了興趣。『二戰』爆發後,他加入空軍,在入伍受訓的等待中,他只身登上了阿爾卑斯山海拔3000多米的奧利弗峰。
但願現在,還會有年輕人因為希拉裡的故事,在某個周末,去郊外,開始爬山。(苗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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