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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清偉)CBA常規賽雖然結束,但一個難題至今未解--王磊的歸屬。在這個賽季CBA四樁大案中,"王磊案"是惟一訴諸法律手段的。1月7日,記者從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關於此案,審理階段已經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具體日期大約在一周到10天之內。
"王磊案"的焦點在於,"河南籍球員王磊在2006-2007賽季CBA結束後回歸河南"的協議是否有效。該協議是2006年山西中宇俱樂部與河南省球類管理中心簽署的。河南省球類管理中心認為有效,並在2007年夏天把王磊轉會至八一隊。而仁和集團認為,當初集團對俱樂部的整體收購,包括了對俱樂部球員的所有權;中宇俱樂部簽署的這一合約,並不為集團知曉。王磊注冊因此產生糾紛,最終訴諸法律。
2007年10月18日,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原告仁和集團勝訴。根據判決,王磊仍是山西中宇的球員。但河南省球類管理中心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由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1月7日,記者獲悉,本案庭審已經結束,山西中宇俱樂部總經理張北海表示,等待並尊重法院的判決。不論結果如何,希望CBA的規則、俱樂部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護。兩年前,東莞想以300萬元的價碼邀請王磊加盟,俱樂部都沒有同意。一審有理有據,相信二審會是一個公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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