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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老板是商人。火箭隊老板亞歷山大自然不是例外。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昨天發了一則消息,說亞歷山大手頭的股票近半月來縮水嚴重,虧了6億美元,攔腰一刀。
在絕大多數商人眼裡,什麼都要化成錢來計算。6億美元,相當於現在的麥迪30年年薪,或者姚明的40年年薪。
有一篇報道說,亞歷山大的個人資產,從姚明2002年加盟火箭隊時的2億美元,漲到了半個月前的12億美元。姚明在裡面起了多少作用,我不敢說。但我認為,如果火箭隊本身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話,那姚明加盟火箭隊之前的半個月,我想這只股票就應該停牌,公告寫『因牽涉到重要球員轉會,公司自即日起停牌』。而麥迪加盟,只需當天停牌1小時就足夠了。
這不是開玩笑。姚明身上潛在的巨額利益,無法估計。
NBA的評論家們從技術風格的角度指出,姚麥必須走一個的話,姚明留,麥迪走。而從經濟上考慮,也肯定是姚明留,麥迪走。這,無須置疑。
但麥迪現在肯定走不了。大眾想麥迪走,決策者則不會。好歹,麥迪現在還是當打之年。真想把他賣出去,總要等他人氣回昇,表現神勇時纔好。
高拋低吸,股市裡賺錢的基本原則,NBA的球員轉會市場也是如此。不要忘了,這是高度商業化的NBA。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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