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雲濤 2007年12月15日,人事部部長尹蔚民透露,我國將抓緊研究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框架,啟動行政獎勵法、國家勛章法的研究論證工作。
這一看似不起眼的消息立即在互聯網上被網友熱議,網友們從制度建設、標准訂立、制度保障等角度各抒己見。而『國家級的榮譽最應該頒給誰』成為最多網友討論的話題。
有人在憲法上找到了『國家榮譽』制度的淵源和依據,有人擔心這一制度能否公平公正,有人將這一制度與曾被討論過的『爵位制』掛上了鉤,還有網站已開始投票,選擇究竟授勛給袁隆平還是劉翔?
熱議 榮譽制度具感召力 消息剛傳出,財經學者童大煥立即發表博客稱:『熱切期待國家榮譽制度的巨大感召,能夠喚醒中國精英強勢階層清醒的社會認識和強烈的國家與社會擔當。』
該博客首先分析了建國以來國家對先進人物的表彰,認為各類表彰『產生了巨大的鼓舞和示范作用』,但是『缺乏與國字號相匹配的大氣度、大志向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巨大榮譽感與尊崇地位』。
童大煥認為,『國家榮譽是國家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精神感召,對國家和民族精神的全面提昇和引領』,能夠引領『先天下之懮而懮,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貴族精神』。
網友『鏡子』列舉了西方的勛章和爵位稱:『英國文藝界有安東尼霍普金斯爵士,體育界有弗格森老爵爺,英女王授爵的榮耀還是在激勵著許多社會的精英。』
網友『江北南』則認為,國家勛章有助於『整頓各種榮譽獎章多、濫、亂現象』,他說:『國家勛章是對獎章亂現象的最好融通,有利於正確的獎章、勛章心態的養成。』
相比起這些網友對國家榮譽制度的期盼,也有網友對國家榮譽制度不感興趣。網友『大貓頭』認為國家榮譽制度與時代潮流相違背,他說:『因為我們當前的要務是實現平等觀念的普及,而有的人總是想方設法把自己和別人區分開來,希望能優越於別人。這種設想與時代潮流是背道而馳的。』
更有網友對國家榮譽制度表現出嘲諷的態度,認為國家榮譽制度不能產生太多的社會作用。網友『吳橋』說:『還有那些當二奶至N奶的,為我們領導的健康和工作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傑出貢獻,必須增加妃、嬪、常在、答應等榮譽稱號。』
人選 授勛給袁隆平劉翔? 國家勛章是最高的國家榮譽,『究竟該授予哪些人』是眾多網友關注的焦點。不少網友提出如果允許官員獲得,會不會出現以往的與民爭名、弄虛作假的現象?甚至有人建議,國家榮譽絕不頒發給任何一級官員。
有好些網友試圖為國家榮譽制度訂立准則,網友『王琳』提出,榮譽不能全頒給『不幸的死者和絕癥患者』。他說:『這些榮譽獲得者被人為樹立為「不食人間煙火」的「超人」群像,使得榮譽制度的激勵、凝聚與示范作用根本無從發揮。』
童大煥也提出了自己的『准則』,認為應該改正目前一些地方存在著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當做榮譽稱號的做法。
至於頒給誰,網友們則各有各的喜好了。
不少網友點名支持袁隆平、錢學森等科學家。網友『木子』提出:『袁隆平為解決我國的糧食問題作出了特殊的貢獻,讓世界7%的土地養活了世界22%的人口,是他讓中國的物質文明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巔峰。』
也有網友提出科學家不應獲獎,網友『小奇哥』說:『科學家只是工作,充其量只應頒五一勞動獎章。』有相同觀點的還有網友『小黃貓』,認為國家公務員肯定是不應得到這種榮譽,『因為他們是公僕』。
與這種觀點針鋒相對,網友『苯胺酸菜』提出,國家榮譽制度就是應該『對有國功人士授予終身榮譽,退休後享有國家級待遇』,另外就是『那些暫無國功但有國纔的人士』,譬如姚明、劉翔等。
還有不少網友提出國家榮譽應該給『捨己救人的人』。甚至連近期因『華南虎』事件出名的關克、周正龍也入了網友『擬定』的大名單,網友『更深的藍』打趣道:『倘若在過去的大皇帝時代。二人發現瑞獸有功,周正龍封關內侯,關克授陝西布政使,封鎮坪侯。』
形式 國家榮譽可分級別 眾多網友關注國家榮譽制度的建設,網友『朴素』認為要『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要保證國家榮譽的獲得者最終都能實至名歸,不妨從現在起就開門納諫,廣采民意,而不要讓這個關乎國家公信的制度僅僅成為某個部門的事。
一位網友提出『榮譽公民』、『國家功勛』、『國家元勛』三級國家榮譽級別。他認為:『榮譽公民應包括每年產生的各行各業的全國優秀者,如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等。這位網友提出榮譽公民享有參與政治、對國家事務提出建議與質詢的優先權。國家功勛是特別貢獻者的終身榮譽。國家元勛榮譽的獲得者,享有國家最尊崇的政治地位及最優厚的待遇』。這位網友提出,無論哪一級的國家榮譽,都應經由全國人大通過。
還有網友提出前衛的『拍賣榮譽』。網友『迷途先知』提出恢復『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稱號,還可以『公開拍賣爵位』,籌錢『用於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教育、醫療及基礎設施建設』。
同樣注重榮譽制度帶來實際效益的還有搜狐網友『紫氣東來』。他在今年11月份提出『現代爵位制』,擬定的國家榮譽稱號包括『國子、國士、國卿、國師』等,他提出這不僅是稱號,更要『有終身榮譽和國家津貼』,認為這樣『可以名正言順地網羅一大批國家急需的寶貴人纔』。
執行 保障榮譽不成特權? 對國家榮譽制度,網友們主要關心兩個問題,一是頒發國家榮譽的主體問題,二是『特權』問題。
網友『秋水伊人』提出了誰有權頒國家榮譽的問題,他說:『根據現行憲法第67條,將制定權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80條規定授予權歸國家主席。』他因此提出,『由人事部提出將設立國家榮譽制度並操作似乎並不合適。』
這一說法得到不少網友的附和。網友『二兩三文』指出:『現行由各部門頒布的各式榮譽數不勝數,不少已經走樣。如果不能讓國家榮譽回歸「國家」的權威,難免走樣。』
至於『特權』問題,網友分成兩派意見,一方認為國家榮譽制度勢必會帶來『特權』,另一方網友提出國家榮譽制度本身就是破除特權的良藥。
網友『車後草』以『國情不允許』反對建立國家榮譽制度,他說:『國家榮譽到處泛濫,特權階層會更為突出,老百姓倒是什麼好也落不到。』有網友引用拉丁格言認為『榮譽會敗壞人的本性』。『在特定條件下,淘空精神內涵的獎勵也可能會使人異化,變成一種政治控制術或社會腐蝕劑。』
另一方意見則認為健全制度可以約束『特權』。網友『大頭』說:『目前對有貢獻的退休「老同志」禮遇有加,但是這屬於沒有正當名分的禮遇,即是屬於潛規則。力破潛規則最好的辦法就是由《國家榮譽法》正名定分,該禮遇的禮遇,不該得的要堅決處理!』對此,網友們提出了不少建議,有建議認為應首先『保證寧缺毋濫』,網友『天高雲淡』稱:『經過多方論證,反復磋商後建立起來的國家榮譽制度,不能人為地修改或者放寬條件。』也有網友提議應建立『剝奪榮譽』機制,保證國家榮譽的嚴肅性。還有網友建議,國家榮譽制度應以十年為限,到期自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