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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天地·MVP》記者報道
明年夏天,阿倫納斯將成為自由球員,近日,他在自己的博客裡講述了有關球員與球隊簽約的故事。
與老爸的爭論
我老爸一直不是很理解我們做球員的是怎麼簽合同的。外行總是從自己的角度看待問題,在這裡,我試著從一個球員的角度給大家講講其中的奧妙。
我老爸說:『你怎麼能知道伊古奧達拉值不值1200萬呢……』而我的理由是:『這不關乎他的價值到底是多少,而是你不能拒絕1200萬。』如果你想要更大的合同,比如說超過1500萬,你試圖多要300萬,那麼你一定得認真地考慮,除非你願意為了這300萬足足等待一整年。
然後他會說:『你看,瓦拉喬就簽了。』我有點無奈:『好吧,別忘了他最初要的可是6年6000萬。』我老爸又說:『但現在他得到了3年的合同。』我說:『他得到了3年的合同,按理說應該是3年3000萬,但是他只拿到1700萬,還錯過了20場比賽,這就等於失敗。』
我認為,對於球員來說,不能惟你的經紀人馬首是瞻,最清楚你價值的人是你自己。如果你想要6000萬,你的經紀人說你值7500萬,而球隊的報價是6200萬,這樣的價格就已經超過了你的自我預期。這個聯盟沒有任何『擔保』的機制,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像朱萬·霍華德那樣。他拒絕了2400萬的報價,最後簽下了過億的合同。
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5年前我在金州,並且決定繼續待在勇士隊。他們把420萬美金放在桌子上說:『我們明年會花大價錢簽你。你先簽一年,就可以獲得簽伯德條款的權利,明年我們無論如何都會和你續約。』
什麼?!要知道華盛頓給我提供的可是6年6500萬的價碼,但是我還是一門心思地想留在勇士。不過我隨即想到:『如果我現在簽了一年,要是傷了呢,不是等於白扔了6500萬?』
於是我告訴勇士隊:『我打算去華盛頓。』到奇纔的第一年我就傷了,我很慶幸,謝天謝地,幸好我跟奇纔隊簽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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