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與申花的官司是一定要打的。一個玩得起申花的人的一句話,就輕而易舉地阻礙了一家合法媒體的合法采訪,這可不是一件小事。現在,玩得起這個玩得起那個的人很多,如果玩游戲的人也像朱駿這樣,玩電影玩演出的人也像朱駿這樣,玩商業玩經濟的人也像朱駿這樣,公眾的知情權,媒體的監督權,等等,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此前報道]:申花封殺東體事件昇級 雙方聲明恐將法庭上見面
當然,像朱駿這樣隨心所欲的人,畢竟很少。但是,朱駿的非為得以成功,那就是個很壞的榜樣。好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壞榜樣呢?壞榜樣的破壞是嚴重的。對此,應該有個清醒的認識。一定要打這場官司,不僅僅是為了維護《東方體育日報》一家媒體的采訪權。
與申花的官司是一定要打的。但是,在進行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煩的問題。昨晚,律師告知,在工商局查遍有關申花的資料,登記在冊的董事長人選中,未見朱駿二字。律師笑著說:『所謂的董事長朱駿,其實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聽了此話,心想:這不是無證駕駛嘛!
個中原因,不得而知。要查考清楚,恐怕不是十天半個月的事。麻煩在於,我們要告申花,因為朱駿是以申花的名義阻礙《東方體育日報》行使合法的采訪權的,而朱駿並不是申花的法人。昨深夜得知,總經理吳冀南正在辦理申花變更的相關手續。在此拜托吳冀南同志,請抓緊一點時間,盡快地辦理。我們期待著與申花的這場官司。我們期待著與朱駿法庭上見。
(本文來源:東方體育日報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