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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哥本哈根12月11日奧運專電丹麥當地法院11日裁定,在6月的一場歐錦賽預選賽中襲擊主裁判的丹麥球迷將入獄『反省』20天。
法院對此人最初做出的判決是入獄30天外加40小時的社區服務,不過這名現年29歲的球迷提出了上訴,法院最終將入獄時間縮短為20天,同時取消了社區服務的處罰。
在6月2日的一場2008年歐錦賽預選賽比賽中,丹麥隊主場迎戰瑞典隊。主隊先是連丟三球,爾後又連扳三球。但在比賽進行到第89分鍾時,主裁判范德爾判罰丹麥隊後衛禁區內犯規並將其罰下,瑞典隊獲得點球機會。這位惱羞成怒的球迷衝入場內試圖毆打德國籍裁判。
不過該球迷的暴行並沒有得逞,丹麥隊球員格拉瓦加德用身體擋住了他揮向裁判的拳頭,范德爾當即終止了比賽。
歐洲足聯隨後判罰丹麥隊0:3告負,並且對丹麥足協處以5萬瑞士法郎的罰款。此外,丹麥隊剩餘4場歐錦賽預選賽主場比賽必須在距離哥本哈根140公裡以外的地方舉行。
丹麥隊並沒有在隨後的比賽中獲得小組出線權,瑞典和西班牙隊以小組前兩名身份攜手晉級決賽階段比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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