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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男子中百萬
張新奇出生於鄭州市邙山區毛莊鄉一個普通家庭,上有兩個哥哥,下有兩個妹妹。由於家庭困難,張新奇沒到高中畢業,就輟學回到了家中。
等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迫於上面兩個哥哥娶妻生子欠下的外債太多,張新奇無可奈何地做了上門女婿。
2001年8月20日,47歲的張新奇又像往常一樣心平氣和地來到彩票站碰運氣。可當他拿出彩票一張一張地與彩票站公告的號碼核對時,一個令他做夢也想不到的情景出現了,他手中的彩票居然中了一注500萬元的大獎!
念及親情分獎金
在眾人的祝賀聲中,張新奇首先通知了哥哥妹妹。兄妹幾個人連聲誇張新奇有福氣。
驚喜之餘,張新奇又不禁犯了難,他的身份證前不久剛剛丟失,而彩票兌獎又需要有效證件。正當張新奇一籌莫展之時,大妹張春香熱情地拿出自己的身份證說:『三哥,用我的吧!只要彩票獲獎,誰拿著身份證都能兌!』
於是,憑著多年對妹妹的信任和感恩,張新奇用妹妹的身份證兌現了獎金。手續辦妥之後,眾人來到飯店慶祝。在飯桌上,大家談笑之間便說到了獎金的分配上,並七嘴八舌地說應該給兄妹都分上一份。念及濃濃的血緣親情,張新奇便給哥哥妹妹每人存了一個50萬元的存折。剩下的除留50萬元自用外,其餘都用張春香的身份證幫自己存入銀行。
兄妹反目上法庭
過了不久,聽說鄭州市內的房價要上漲,張新奇便和妻子商議,取出一部分在鄭州市內買套房子。
然而,當張新奇拿著存折前去銀行取款時,他意外地發現存折上整整100萬元現金不見了。等張新奇馬不停蹄地找到張春香後,妹妹卻並沒有他想象的那樣驚惶失措,『我家的印刷廠最近要擴大生產規模,一時籌措不來資金,我就用身份證把錢取了出來……』
不等張春香說完,張新奇就急了:『我已經給了你50萬,你有什麼權利偷偷取我的錢?』張春香聞聽此話立刻反脣相譏:『當年若不是我幫你,你能有今天?不就是用用你的錢嗎,有什麼了不起?』兄妹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大吵起來。
2003年10月,他一紙訴狀將妹妹張春香告上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歸還欠款。幾經波折,2004年8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張春香歸還張新奇夫婦100萬元及利息。
金錢爭奪無贏家
終審判決生效後,和哥哥撕破臉的張春香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張新奇遂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當法院執行一庭的法官准備拍賣張春香的房產時,卻發現張春香不顧查封裁定,已於2004年8月違法將房屋轉售給鄭州市民宋某。不僅如此,執行期間,張春香還與丈夫通過法院達成離婚協議,將家中全部財產歸丈夫所有。
2007年7月,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依法對張春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然而拘留期滿後,張春香仍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於是,8月15日,法院決定對張春香執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執行中。
(鄭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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