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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韓國足協副總裁李甲珍昨天主持召開賞罰委員會會議,對亞洲杯期間四名國腳的飲酒違紀行為做出了裁決:李雲在被禁止國際比賽三年、取消運動員資格一年,還要參加80小時的社會義工活動;禹成龍、金相植和李東國被取消運動員資格一年,停止國際比賽兩年,參加40小時的社會義工活動。
此前,韓國足球協會表示,就『李雲在、禹成龍、金相植、李東國在2007年亞洲杯小組賽韓巴之戰的第二天(7月16日)無故離開宿捨,前往當地娛樂場所喝酒到凌晨』的媒體報道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他們確實在比賽前夕飲酒。10月30日,李雲在和禹成龍在首爾新門路足球會館召開記者會,承認飲酒一事,並低頭認錯。
根據韓國足協有關規定,他們本應受到一年左右的禁賽。盡管此後這幾名國腳認錯態度誠懇,但韓國足協並沒有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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