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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亨利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表示,他希望以後能夠到美國職業大聯盟去效力,而他要去那的原因竟是出於對這個國家的喜愛,『我很喜歡他們的生活方式,喜歡NBA,在那裡我可以買一個比薩,我還可以去電影院看一場電影,那種感覺很美妙。』
『萬人迷』貝克漢姆就在今年夏天登陸美國,加盟了洛杉磯銀河隊,從『銀河戰艦』到『銀河隊』雖然看似降低了自己的身價,但實際上在場外的收獲卻是巨大的。小貝的到來使美國人對足球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興趣,而貝克漢姆本人也獲得了巨大的經濟收益。
兩天前,2000年世界足球先生、目前效力於國米的菲戈就表示,如果今年夏天他與國際米蘭的合同到期以後,沒有美國職業大聯盟的球隊跟他簽約,他就選擇退役。而菲戈想到美國踢球,除了經濟上的巨大收益之外,另一個有趣的原因就是可以讓他的孩子更好地學習英語。看來,美國將漸漸成為巨星暮年最好的棲身之所。
不過亨利和他們的原因都不一樣,他去美國的目的只是單純的喜歡,在他的眼中美國的籃球和足球,包括電影院、NBA都具有強烈的吸引力,也許幾個賽季後,曾經的『國王』將駕臨美利堅。
本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