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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北京時間10月23日,中國足協做出違規違紀處罰決定,取消西藏惠通陸華俱樂部在中國足協的中甲俱樂部注冊資格,同時還取消該隊棄賽運動員2008年的轉會資格和禁賽一年,並且還要對西藏惠通俱樂部罰款10萬元人民幣,對於棄賽造成的一切損失將從西藏惠通俱樂部在中國足協的保證金中扣除。
事情的一切原委還得從今年的8月4日中甲聯賽第14輪說起。由於西藏惠通俱樂部呼和浩特足球隊聘任王珀為該俱樂部的總經理,許多該隊球員聽說後情緒極為激動,甚至因為王珀的到來而不願意為呼和浩特隊上場比賽。
8月4日下午,原本中甲聯賽延邊隊主場與呼和浩特隊的比賽將在延邊人民體育場進行,但是賽前一小時呼和浩特隊大部分球員離隊出走並通過相關渠道表示因為王珀的到來而不願意為球隊比賽,在經過俱樂部緊急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延邊隊與呼和浩特隊的比賽未能如期舉行。該事件發生後,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向中國足球協會提出,由於自身原因,俱樂部不再繼續參加2007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剩餘的所有比賽。
昨天,中國足協經過長達兩個多月的調查研究後做出處罰決定。具體處罰條款如下:
一、取消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在中國足球協會的中甲俱樂部注冊資格;
二、對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罰款10萬元;
三、取消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棄賽隊員(名單附後)2008年運動員轉會資格,並停止參加中國足協主辦的各級、各類足球比賽資格一年(自2007年8月8日-2008年8月7日);
四、因棄賽給相關賽區和俱樂部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拖欠相關人員的工資、獎金,經核實確認後將從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在中國足協的保證金中扣除;
同時,中國足協也在處罰決定中說明,呼和浩特隊2007年已經參加和未參加的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的比賽成績,將依照《2007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規程》中的相關條款處理。也就是說,呼和浩特隊未參加的中甲聯賽一律判0比3負於對手,而已經參加過的中甲聯賽,如果對手以3比0甚至大於這個比分取勝的話將以實際比分為准,如果對手小於3比0甚至平局輸球的話,那麼也將判對手3比0取勝。
另外,中國足協此次對於呼和浩特隊棄賽球員做出的處罰也是最為嚴厲的一次,不僅禁止2008賽季的轉會資格,同時還對棄賽球員做出了禁賽一年的處罰。而如此嚴厲的處罰基本上斷絕了這些球員的職業生涯。
附取消西藏惠通俱樂部明年轉會資格和禁賽一年球員名單:
鄭國、梁皜、韓德明、李根、鄒正、張明、寇軍、王通、李起來
(不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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