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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年前,當我剛看到『假摔(Dive)』這個英文詞出現在足球新聞中時,我第一時間還有過疑惑:足球中怎麼還有跳水(dive,diving主要是跳水的意思)?這實際上也說明了歐洲足壇和世界足壇開始懲治假摔並沒有多長時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足球場上的爭奪達到了白熱化,防止和限制對方各種各樣的犯規只靠裁判是不夠的,而且還不夠『主動』,於是就出現了假摔。禁區裡被拉了一下,碰到了腳、腿,本是無傷大礙的,但順勢倒下既有可能賺得點球,又可以將對手罰下場去,為什麼不Justdoit(耐克廣告語:只要去做)!馬拉多納連『上帝之手』都做過,連上帝都騙過,而且還一舉奪得了世界冠軍,假摔一下又算得了什麼?
你只對禁區裡的嚴重犯規嚴加懲治,卻對假摔分辨不清,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尤其是當假摔之風日盛之時。假摔實際上就是生活中的欺騙,屬不勞而獲的資產階級臭思想,它比野蠻衝撞、鏟人不鏟球,故意手球等赤裸裸的惡劣犯規更惡劣,更需要嚴懲。所以,伴隨著『假摔(dive)』這個詞同時出現的就是對假摔、尤其是進攻球員在對方禁區內假摔的紅黃牌。在許多人的眼裡,一個進攻球員明明在禁區內被對方『碰』、『絆』、『拉』倒了,為什麼裁判懲罰的卻是進攻、『被犯規』的隊員?一個更高級、更現代、更隱蔽的『犯規』,顯然也需要更高明、更明察秋毫、更現代的判罰。
迪達歐冠客戰凱爾特人,被一個凱爾特人球迷在臉上輕輕碰了一下,六尺大漢迪達卻在全世界球迷的眾目睽睽之下轟然倒地不起。迪達是受害者,但他拙劣的誇張背後顯然還有著『客場拖延比賽時間』的『司馬昭之心』,這同樣是對公共道德的公然挑戰和褻瀆,那位球迷大約是受到了『今後不能隨便進球場看球』之類的處罰,而迪達『收獲』的是兩場禁賽。
一項處罰、或者一項法律,必須賞罰分明,必須對同類的錯誤有警示作用,因此它還必須是一個標准,如此纔能揚善抑惡、更好的維護公共道德和秩序。所以,懲治假摔現在已成為了世界足壇的統一標准,不管是迪達,還是什麼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玩diving(假摔,而不是跳水)大約都要吃牌。
說到性教育,和迪達假摔並無關系,但與處罰錯誤卻有些八百杆子打得到的乾系。
以含蓄、內向和羞澀著稱的中國人、東亞人正面臨著如何在青少年的性教育上與時代接軌的新問題,是更直接、公開引導、早期化,還是朦朧化和順其自然化?在一個缺乏成熟的教育和引導模式的時間裡,包括一些足球運動員在內的青少年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既是他們自己的問題,更是成年人的問題。
國奧軍訓,80後的球員與教官聊天,怎麼就說到了『沒有時間去找小姐』上去了呢,難道中國青年球員裡有很多『魯尼(但踢球無法與其相比)』?據說該球員已經在隊內做了『深刻檢查』,但更應該檢查的是成年人,他們的家長、球隊管理者,甚至是應該對80後青少年性教育狀況更了解的社會工作者們。這只是個別現象,還是差不多都這樣?弄清楚,給這些年輕球員一個正確、科學的性教育,愛情觀和道德觀,顯然比會踢球更重要。
隊內檢查是什麼?是場外的紅牌,還是黃牌,別只掏完『牌』了事,它應該有普遍的警示和適用作用。以後國奧隊員,或80後不准與軍訓教官、或任何人提『小姐』的事,還是只是不能在公共場合提?或者,就像當年曾被認為是最優秀的某年輕門將那樣,不管是你嘴上說小姐,還是真正去『找了小姐』,違法了自然有人管,此番軍訓只是特例?
另一名被『開除』出隊球員的行為則有先例,他先是『很不雅觀地躺在床上』,然後又頂撞了教育他的教官,據說還是屢教不改型的。不同的只是,國奧上次被判『離隊』的某主力球員頂撞的是教練組的成員。
假摔要被掏牌幾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提小姐=深刻檢查』,『頂撞教官、教練=離隊』是個成熟的模式和標准嗎?不說弗格森飛靴踢破小貝下巴讓他大氣都不敢出,但要說教練和成年人應該有更多的經驗和方法教育年輕人並與之和諧相處。
這是個足球的問題,但又遠不止是個足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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