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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9月20日,中國臺北奧委會蔡辰威來函,表明不再與北京奧組委進行火炬入臺協商,單方面終止了會談,從而關閉了協商的大門。當晚,國際奧委會通知北京奧組委,取消奧運火炬傳遞入臺。
奧組委發言人強調,造成這一結果的責任完全在於臺灣當局。
奧組委發言人介紹了北京奧組委和中國臺北奧委會的商談過程。2006年2月12日,中華臺北奧會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雙方簽字達成四點共識,即:『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臺灣傳遞是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中華臺北奧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順利進行。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臺北奧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2007年3月27日,蔡辰威先生代表中國臺北奧委會及臺灣有關方面致函北京奧組委,確認雙方簽字的『四點共識』和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傳遞進出臺北路線。隨後,北京奧組委即向國際奧委會申報了火炬接力境內、境外傳遞路線,並得到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的批准。
今年4月26日,北京奧組委按計劃正式公布了火炬接力傳遞計劃路線。但臺灣當局卻以所謂『矮化』為由,提出從『第三國』進出臺北市的無理要求,單方改變火炬赴臺路線,拒絕接受由國際奧委會批准的火炬傳遞路線。
9月8日,北京奧組委與中國臺北奧委會進行了再一次會談。蔡辰威回臺後,臺灣當局再生枝節,公然否認『四點共識』,特別是就第四點內容即旗、徽、歌的使用大肆炒作。9月12日,蔡辰威來函,正式否認『四點共識』的存在。
奧組委發言人指出,2008年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入出臺計劃路線,正是基於2月的『四點共識』及3月27日蔡辰威對『四點共識』和入出臺計劃路線的確認函而形成的。至於中國臺北奧委會和臺灣當局在9月初指責北京奧組委所謂的『橫生枝節』、『增加新條款』、『提出新議題』等說法是根本站不住腳的,是人為地制造政治障礙,阻撓聖火入臺傳遞的借口。
為滿足島內民眾共享奧運聖火歡樂的心願,北京奧組委懷著最大誠意,本著盡最大努力和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於9月19日再次致函中華臺北奧委會,要求其盡快確認2月12日達成的『四點共識』,簽署火炬入臺紀要。9月20日,中國臺北奧委會復函拒絕。當晚,國際奧委會通知只能取消奧運火炬傳遞入臺。
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在新聞發布會上證實,2008年奧運會火炬赴臺北市進行傳遞的計劃已經取消,他表示,北京奧組委將不再挑選其他城市來替代臺北站的傳遞活動。他說,奧運聖火從胡志明市直接傳遞到香港的安排也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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