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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巴西利亞9月18日電(記者趙焱、陳威華)哥倫比亞前國腳林孔18日表示,巴拿馬司法機構對他參與洗錢的指控是完全沒有根據的;而他之所以不得不在巴西的看守所裡呆上123天,完全是由於他在足球界的『聲望』。
林孔說:『我想知道都發生了什麼。沒有人對我解釋我為什麼要以那種方式被監禁,難道就因為我是某人的朋友嗎?所以我得出結論,是因為我的名望。』
今年初開始執教聖保羅州甲級隊聖本托隊的林孔,5月10日應巴拿馬司法機構的請求被巴西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參與了哥倫比亞毒梟蒙塔尼奧販毒集團的活動。
巴拿馬司法機構認為,蒙塔尼奧和林孔曾經共同經營一家巴拿馬漁業公司,但林孔解釋說:『我不是公司的合伙人,我只是借錢給他們運營。我從來沒有給那家公司簽過任何支票或其他任何文件,我只是借錢給他們,而他們用股票作為還款的保證。』
林孔同時強調,蒙塔尼奧曾是他的朋友。他說:『我從小就認識他(蒙塔尼奧),我選擇了我的道路,而他選擇了他的,因此他的事跟我無關。』蒙塔尼奧2006年5月在巴西的一次跨國打擊販毒行動中被捕。
關於被監禁的那些日子,林孔說:『那可不是什麼好過的日子,我不得不遠離家人;但我從未消沈,因為我知道自己是無辜的。我認識了另一個世界,同時我發現,監獄裡也有好人和誠實的人。』
巴西最高聯邦法院本月13日有條件釋放林孔,他們將決定是否滿足巴拿馬司法機構的要求,引渡這名哥倫比亞前國腳。
林孔上世紀九十年代曾代表哥倫比亞隊參加了世界杯足球賽,還分別在西班牙皇家馬德裡和巴西科林蒂安斯、桑托斯以及帕爾梅拉斯等俱樂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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