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北京9月10日電題:CBA人員管理制度入瓶頸
新華社記者單磊朱峰
在2007-2008賽季全國職業男籃聯賽開賽之前出現的一系列關於球員和教練員合同糾紛,越來越明確地顯示出CBA人員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在1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CBA聯賽辦公室人員柴文勝代替生病的辦公室主任郝國華宣布了三件人們關心的關於人員流動方面的問題的處理結果。原北京首鋼俱樂部球員巴特爾轉會新疆廣匯,原浙江萬馬俱樂部主教練蔣興權下賽季將在新疆廣匯隊注冊,原河南仁和俱樂部球員王磊成為八一富邦俱樂部球員。然而這三個事件牽涉到的問題遠不是宣布了結果就能解決的。
巴特爾轉會問題凸顯球員轉會方面的問題。巴特爾13歲就加入首鋼俱樂部,2005-2006賽季他為首鋼隊打了一個賽季,之後就要求到歐洲打球。在被拒絕後,他選擇了休息一年治療傷病。但在2007年,突然有消息稱巴特爾要和新疆廣匯隊簽約。首鋼立刻宣布仍舊對巴特爾有優先續約權,巴特爾不能轉會;但巴特爾方面稱根據規定首鋼的優先續約權只保留一年,一年期限已過,他已是自由身。
最終聯賽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認定首鋼優先續約權已經過期,巴特爾可以自由轉會。巴特爾的身份問題雖然解決了,但卻連續暴露出合同期限、工資上限和俱樂部協調方面諸多問題。聯賽辦公室在廣匯和首鋼之間多次進行調解,希望做好亡羊補牢的工作,但卻無法彌補首鋼方面的損失,以及這一事件對轉會制度的重大衝擊。
蔣興權合同糾紛同樣也暴露了制度的不健全。蔣興權與浙江萬馬俱樂部的合同還有一個賽季,但蔣指導稱俱樂部在上賽季之後一直沒有支付工資,於是與廣匯簽下兩年合同。這就涉及到合同違約的問題,而CBA聯賽對於這種牽涉到法律事務的問題沒有任何相關的規定。
而王磊的問題更加復雜,河南籍球員王磊上賽季在山西中宇隊打球,中宇俱樂部與河南省體育局簽訂了合同,稱對王磊有擁有權。但王磊原俱樂部河南仁和又與河南省籃球協會簽訂了合同,稱王磊的擁有權沒有被交易。這個夏天中宇將王磊轉會到八一富邦,於是就導致仁和狀告中宇侵權。對於這個同樣涉及到法律問題的糾紛,聯賽辦公室依然沒有相關規定來處理,只能繼續等待法庭的裁判結果。
三個事件同時出現在一個賽季,說明CBA人員管理制度已經到了瓶頸階段,必須加快改革。柴文勝說:『出現這些問題,說明我們原來的注冊轉會制度已經不適合現在的聯賽,我們已經開始進行這方面的改革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