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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28日俱樂部上交注冊名單截止後,廣匯俱樂部的注冊表上確實出現了巴特爾的名字。聯賽辦公室主任郝國華說,大巴這件事上,籃協已經和首鋼、廣匯兩家俱樂部分別調解過了,但雙方態度都很堅決,所以不排除最後由籃協出面仲裁的可能。郝國華還補充說:『CBA目前沿用的這套制度在某些方面可能不是很適合職業聯賽的需要了,因此CBA的制度也需要有所改革,慢慢去完善。』
首鋼俱樂部不願公開這段時間與新疆『爭奪』巴特爾的有關細節,領隊袁超只透露,隊要和大巴續約的依據是國家體育總局下發的《全國運動員注冊與交流管理辦法》。在關於籃球項目的《全國籃球運動員注冊與交流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有一個名叫『注冊優先權』的名詞。
注冊優先權——注冊單位與運動員簽署的代表資格協議期滿後,該注冊單位享有對該運動員的注冊優先權。注冊優先權期限根據所簽訂的代表資格協議的期限確定。注冊優先權期限內,如原注冊單位需要,運動員只能與其簽訂代表資格協議。
北京首鋼俱樂部與巴特爾曾簽下一份期限為一年的合同,因此,從合同到期止時,北京隊對巴特爾還擁有一年的優先注冊權利,這個權利到2007年8月31日止。也就是說,8月31日後,大巴纔能成為自由球員,纔可以加盟其他球隊。可在8月31日前,巴特爾已經開始和新疆隊進行訓練了。
CBA和最大的不同之一在於,NBA靠大學和高中體系培養人纔,CBA靠自己的二三線隊培養人纔。默默十載,養育之恩,豈能忘?巴特爾說走就走,這也是為什麼在他最初要去新疆隊時,包括球員、媒體們站在北京隊一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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