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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進一步推動『亞洲展望青島項目』的開展,普及學校足球運動,配合推進素質教育和『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發展,讓足球運動重新回到校園,青島市體育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經與亞足聯、青島市教育局、各區教體局協商,結合亞洲展望青島項目青少年計劃的要求,決定在市內四區(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開始執行『亞洲展望青島項目足球試點學校』計劃暨『校園陽光足球計劃』。
『校園陽光足球計劃』的主旨在於真正地普及足球,讓每個孩子都有親身接觸足球的機會。青島市足管中心一再強調,各試點學校應以培養孩子足球興趣,建立校園足球文化為主要目的,禁止過早地進行專業化訓練。同時足管中心還規定學校參加青島市的各級比賽的成績不作為任何考核及評定依據。
經過長達十個月的調研、征求意見、反饋和論證等工作,各區各學校根據青島市足管中心制定的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本著自願的原則報名,市足管中心對各區上報學校進行了全面的摸底調查,2007年7月27日,最終確定了25所小學和8所中學共33所學校作為首批『2007—2008年度亞洲展望青島項目足球試點學校』。
『亞洲展望青島項目』在開展過程中得到了青島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並每年提供了專項經費作為保障。今年市足管中心將向首批33所試點學校提供的經費和訓練用品價值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並專門擬定劃撥經費和訓練用品管理規定,此經費將根據計劃開展的情況逐年增長。日前,各試點學校校長已經簽署承諾書,我們希望以此為前提,以廣泛的針對學校體育教師的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為基礎,以專項經費提供財力、物力支持為保障,使足球成為校園體育活動中最重要的部分,為青島足球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亞洲展望青島項目足球試點學校』的設立,得到市教育局、市內四區教體局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目前已經進入具體實施階段,最近,由於反響比較強烈,各區又有新的學校積極報名要求加入,我們將協同各區教體局繼續商討研究。試點學校采取年度考核的辦法,足管中心近期將出臺考核評估辦法,每學年將聯合各區教體局對所有足球試點學校進行綜合評估,達到標准的學校繼續保留試點學校稱號;達不到標准的學校將取消試點學校的資格,從其它備選學校補設;計劃執行優秀的試點學校在適當的時機將昇級為重點學校。
2007年是『亞洲展望』青島項目實施的第三年,隨著計劃的進一步實施,青少年足球發展工作已經列為展望計劃的第一重點工作。三年來,以城市聯賽為龍頭,通過城市聯賽的發展產生了眾多的業餘球隊,衍生了大量的業餘比賽,培養了眾多球迷,培育了足球基礎市場和基本消費者,整合了我市業餘足球資源;通過舉辦各級各類培訓班,培訓了大批的足球裁判員、教練員,為足球發展儲備了人纔;現在啟動『亞洲展望青島項目足球試點學校』計劃,是因為學校足球是青少年足球發展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通過學校足球的迅速發展,擴大青少年足球人口,以學校足球聯賽為基礎,以青少年精英聯賽為提高,全面帶動青少年足球的快速發展,從而提高我市青少年足球的整體水平,這是青島足球未來大發展的基礎保障。此次『亞洲展望青島項目足球試點學校』的設立,標志著『亞洲展望青島項目』的發展模式已經基本構建完畢,一個比較完整和合理的足球金字塔體系已經基本建成。
增強青少年體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是關系國家和民族未來的大事。我們要以迎接2008年北京奧運會為契機,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進青少年體質意見》的精神,實行『校園足球陽光計劃』,讓足球重返校園,擴大足球基礎,在校園普及足球運動,進一步發展青少年體育,促進青少年的身體健康,為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和青少年的全面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附1:試點學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必須自有足球場並配齊場地訓練設施,保證足球活動使用和校隊日常訓練。
2、以普及為目的,必須保證所有在校學生每周有一節足球專門課程或不少於一小時的足球活動時間,讓學生充分接觸到足球運動,培養足球興趣。
3、學校每學期應舉辦校內足球聯賽(男、女),以班級為單位組隊參加,通過比賽增強學生參與足球運動的熱情,要以建立校園足球文化、足球傳統為目的。
4、學校至少應組建男、女各一支足球代表隊,以建立學校代表隊的形式為平臺發現具有足球天賦的孩子,但仍然不允許過早的進行專業訓練,每周訓練時間不得超過有關大綱的要求。
5、學校足球代表隊的教練員必須參加青島市足管中心舉辦的D級以上教練員培訓班,並獲得相關證書,日常足球訓練必須按照亞足聯青少年《基層手冊》的要求執行,必須符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發育的特點。
6、各學校足球代表隊應當建立校長、班主任、教練員、家長聯合監管機制並實行公示制度,只有學習成績或綜合評定達到良好以上標准的學生纔能參加校足球隊訓練和比賽,也就是必須在保證文化課學習的前提下參與校隊足球訓練,突出足球運動的教育功能,達到以足球促進文化課學習的目的。
7、學校足球代表隊必須按時按要求參加市教育局、區教體局和青島市足管中心聯合舉辦的各級各類足球賽事和相關培訓,為淡化比賽成績,各學校參加區、市各級比賽,其比賽成績不作為任何考核及評定依據,以此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重點突出足球的教育功能,著重培養學生的團隊協作精神和集體榮譽感。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取消試點資格。
附2:經費與訓練用品的劃撥辦法
市足管中心每年將下撥專項經費和一定數量的訓練用品。按照在校學生數量差異為依據,並設立最低和最高限度。
一、專項經費
每學校每學年最低限額為3000元,最高限額為5000元。
此專項經費可用於發放教練員訓練補助(但不得超過總經費的50%),參加比賽的交通費、飲水費以及足球比賽的組織經費和足球運動有關的其它活動開支。
二、足球
每學校每學年最低數量為30個,最高數量為100個。
劃撥足球將使用於所屬校隊日常的訓練比賽和所有學生的足球活動。
三、學校代表隊比賽裝備
市足管中心每學年為每個試點學校的二支代表隊提供比賽裝備,小學隊每隊以12人計,中學隊每隊以18人計,每學年向每名隊員提供二套比賽服,一雙膠鞋,一雙襪筒。
市足管中心將聯合區教體局不定期檢查經費和訓練用品的使用情況,並在每學年底與試點學校評估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