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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來只是一個籃球運動員夢想成真的美好事情,但其結果卻遠離了籃球的本質,易建聯、他的經紀人和廣東宏遠俱樂部被媒體冠以過分重視易建聯的市場價值,而忽略了籃球本身意義的『罪名』。
——易建聯最終牽手雄鹿內幕
阿聯與雄鹿雖然最終完成簽約,但其實這並非廣東宏遠想要的合約。那麼,廣東宏遠為什麼要違背意願地接受易建聯與雄鹿簽訂一份『普通新秀合同』?除了NBA的規則外,中國籃協在其中的作用相當明顯。
宏遠期待利益兌現
在廣東宏遠與雄鹿的談判過程中,宏遠一直盤算著自身的經濟利益。如果雄鹿准備買斷阿聯與宏遠的合同,就必須付出現金和某些具有附加值的東西。宏遠另外還要求,阿聯的經紀權應當歸屬代理廣東宏遠球員的經紀公司。
但到頭來,這些要求都沒有實現。宏遠隊老板陳海濤與易建聯本人都表示,簽訂的合同只是一份普通的新秀合同,並沒有任何附加條款。至於宏遠要求易建聯的上場時間保證,也沒有寫進合同。
阿聯經紀人遭解僱
當年姚明簽約火箭時,上海東方俱樂部得到一筆買斷費之後,就與姚明一刀兩斷了。很顯然,宏遠俱樂部為了在易建聯身上實現更多的經濟利益,並不打算與阿聯就此斷絕關系。
中國籃協曾經規定,外出打球的中國球員都要聘請一個國內經紀人,阿聯此前也聘請了一個國內經紀人,但宏遠俱樂部對經紀人的工作不滿意,已經將其解聘,這樣一來,廣東宏遠隊就可以更大限度地榨取阿聯的『剩餘價值』了。
備戰奧運籃協施壓
根據NBA的規定,本年度的新秀必須在9月1日前完成簽約,這也是促使宏遠俱樂部最後與雄鹿達成協議的關鍵。另外,還有一個因素促使了阿聯事件能夠圓滿解決,這就是中國籃協的力量。
據了解,宏遠俱樂部之前的種種行為是得到了中國籃協的默許的,但是眼看新秀簽約截止時間迫近,為了中國籃球的未來,為了2008年奧運會,籃協希望易建聯事件盡快解決,以便讓易建聯在NBA中提高水平。也就是這個原因,讓宏遠俱樂部不再固執己見,最終妥協下來與雄鹿隊簽約。
特約記者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