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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華沙8月29日體育專電(記者徐玲德)波蘭內閣全體會議29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欲以立法方式為籌辦2012年歐洲足球錦標賽『保駕護航』。
該法律草案主要包括為歐錦賽場館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簡化行政程序、縮短審批時間,以及政府提供相關的保障等內容。草案需得到議會的批准,之後方能正式生效。
波蘭總理雅羅斯瓦夫·卡欽斯基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舉辦歐錦賽是提昇波蘭形象的一大機遇。『如果按照「常規程序」,歐錦賽籌辦工作肯定難以按時完成,而這一新法律將有助於加快比賽場館及基礎設施的建設。』
波體育和旅游部長雅庫比亞克說,歐足聯曾希望2010年年中完成場館建設,從目前情況看有較大的難度。『但我們必須在2011年使一切准備就緒,擺在面前的任務不輕。』
波蘭和烏克蘭於今年4月獲得2012年歐洲足球錦標賽決賽階段比賽的共同舉辦權,這是兩國歷史上首次舉辦該項賽事。據6月份公布的一項民調顯示,65%的波蘭人擔心波、烏兩國籌備工作可能會缺乏協調;62%的人認為,准備時間只有5年對波蘭來說『太短了點』。(完)2007/08/30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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