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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瑞)昨天中國足協開出罰單,對浙江巴貝綠城隊助理教練田野、主教練周穗安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擅自進入場地,指責裁判員等行為提出通報批評並進行處罰。
足協下發的罰單稱,2007年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8輪第124場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與浙江綠城足球俱樂部巴貝綠城隊的比賽於2007年8月22日在長春體育場進行。當比賽進行到72分鍾時,浙江巴貝綠城隊被裁判員判罰點球。此時,浙江巴貝綠城隊助理教練田野、主教練周穗安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擅自進入場地,指責裁判員。在此期間,助理教練田野令守門員放棄比賽,被裁判員罰令出場。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五十二、四十四、四十六、四十八條之規定,作出處罰:停止田野進入替補席5場(中超聯賽第十九輪、二十輪、二十二輪、二十三輪、二十四輪),並罰款人民幣5000元;停止周穗安進入替補席3場(中超聯賽第十九輪、二十輪、二十二輪),並罰款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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