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BA球員是世界上收入最高的群體,他們的平均年薪高達近500萬美元。但這個年收入數十億美元的商業聯盟,也不會讓管理者和為這個聯盟服務的人員吃虧,像NBA總裁大衛·斯特恩的年薪是800萬美元,而裁判的年收入,也人均在20多萬美元,最資深的裁判年薪會高達34萬美元,接近了NBA球員的最低薪金水平。
據聯合國2003年公布的一份報告稱,2002年美國人的人均收入是35400美元。如此看來,雖然美國人的收入高居世界第二位,但他們的收入,比一名NBA次等裁判的收入,都要低不止一倍。
為確保裁判執法的公正性,NBA實行的是高薪養廉的政策,裁判的起薪就達到了9萬美元,這是剛入行的裁判薪水。一名在NBA吹了10年左右的裁判,就能拿到20萬-25萬美元薪水,而在NBA浸淫20年以上的老裁判,他們的薪水會在30萬美元以上,最高的可達到34萬美元。
除公開的薪水以外,裁判們還有許多隱性收入,像每執法一場比賽,他們會有數額不同的補貼。每執法一場比賽,還有NBA發給他們的差旅費和其他補助。執法一場比賽的隱性收入,有時會高達數千美元。
高薪養廉政策,確實讓一些裁判不敢在一些利益問題上輕舉妄動,他們認為如果僅為了幾千美元的小利,而丟了一年數十萬美元的高薪收入,有些得不償失。但有些裁判有時會被利益衝昏了頭腦,一些搞歪門邪道的裁判,甚至還會千方百計地揩別人的油。像有些裁判會將NBA發給他們的頭等艙機票,兌現成現金。而他們會搭有些球隊的專機,一同到別的城市。
NBA雖然對裁判是職業化管理,但他們對有些裁判搞兼職也不反對,但他們有一條鐵的規定,就是不管你有什麼兼職,但在每個賽季進行前,你必須辭掉兼職。否則,你就不能執法NBA的比賽。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