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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桑蘭在美國受傷後,國家體育總局曾下文要求各運動隊必須給隊員購買商業保險,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也開始嘗試為現役運動員提供商業保險。但隨後兩年中,他們發現商業保險因為保額高而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轉而開始施行行業互助保險直到今天。雖然這一系列計劃只提供運動員的醫療保障和給那些發生嚴重事故的運動員以生活保障,並不能幫助他們解決退役後的生活問題,但仍是在運動員保障方面走出巨大一步。
從王燕進入ICU病房的時候開始,浙江省體育局就對王燕的傷後保障進行了解答:國家體育總局委托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提供的『傷殘保險』、浙江省體育局的為運動員購買的傷殘保險、王燕此次參賽組委會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這三份保險將為王燕今後的生活提供資金來源。王燕,作為一位普通的省隊體操運動員,體育傷害保障在她身上的體現,也是中國體壇在這個方面的一個縮影。
王燕的第一份保險,國家體育總局委托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提供的『傷殘保險』,屬於中國體壇少有的一份強制險種。這份強制險的出現,也由於桑蘭受傷事件的發生。1998年桑蘭在美國受傷後,國家體育總局曾下文要求各運動隊必須給隊員購買商業保險,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也開始嘗試為現役運動員提供商業保險。但隨後兩年中,他們發現商業保險因為保額高而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轉而開始施行行業互助保險直到今天。不過,運動員一旦退役就不再享有現在的『體育基金保險』待遇,他們將自行解決生活問題。而且目前的保險都只是局限在運動員傷殘的范圍,還沒有一種傷殘和養老相結合的保險制度。另據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即便是運動員投保,也只是針對奧運項目的運動員,但非奧運項目的運動員並沒有很好的保障。
除了『體育基金保險』,從國家到地方的運動隊,一般還會給運動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這屬於『自選保險』。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和一般普通人辦理的險種並沒有區別。王燕的第二份保險,是浙江省體育局購買的;第三份保險,是賽事主辦方購買的———但是大同小異的是,這些都是針對大眾的『意外傷害保險』,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在職業化以後,足球俱樂部是相對比較富裕的單位,而他們為球員購買的保險無非也就是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交通保險,只有通過多買,纔能夠保障出現傷病後治療出現的高額費用的處理。據了解,目前不少體育從業人員都有了保險意識,但令人遺憾的是,根本沒有保險機構可以保障他們一旦發生意外之後的收入和生活。甚至在購買面向大眾的『意外傷害保險』時,因為職業的高風險度,一些保險公司有特殊的條文,他們所支付的保額要比常人更高。像普通人保10萬的意外要220元,體操運動員則要330元,足球運動員則需要495元。而對於一些職業的散打或者是拳擊選手,保險公司甚至會『謝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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