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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6月23日上午10時,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火炬手選拔計劃,介紹了火炬手選拔原則、選拔標准、選拔主體、分配范圍、分配比例以及選拔方式。
2008年北京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准:
北京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准根據國際奧委會火炬手選拔原則並參考往屆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准制定。
北京奧運會境內火炬手應符合以下標准:
1、熱愛祖國,熱愛奧林匹克運動;
2、實踐北京奧運會舉辦理念,為建設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成績,或自身經歷對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
4、熱心志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
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歷史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境外火炬手應符合以下標准:
1、擁護奧林匹克精神、熱愛奧林匹克運動;
2、支持北京2008年奧運會;
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貢獻,或自身經歷對於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
4、熱心志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
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歷史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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