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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退役,無緣北京奧運會,不少人為他惋惜。但近日有一種說法,將田亮的過早退役『歸罪』於他的經紀人,認為『要是田亮當初沒有認識這個經紀人,也不簽約什麼經紀公司』,事情就不會鬧到今天這樣遺憾的結局。
經紀人是運動員身邊最親近的人之一,比起外界其他人,他們的想法對運動員來說更具影響力,這很自然。但要把田亮事件的責任一股腦兒推到經紀人的頭上,說是他一手把田亮『引入歧途』,而田亮本人完全是個『受害者』,這有點欠妥當。
經紀人畢竟不是田亮的頂頭上司,他們能建議、影響運動員的決定,但不可能代替、逼迫運動員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作為一名有頭腦、有思想的運動員,田亮不可能單純為了經紀人的意願和單方面利益去做一些事。平心而論,代言、客串、拍廣告,田亮做得歡,其實還是因為他自己願意做、喜歡做。就算田亮的那位經紀人不引他進娛樂圈,幫他接各種商業活動,也會有其他田亮的朋友充當這個角色的。
如今的中國體壇,請經紀人的運動員將會越來越多。如何利用好經紀人,理智判斷經紀人所提供建議的利弊,是擺在這些運動員面前的一門學問。就拿田亮這件事來說,即便當初他的經紀人潛移默化地『慫恿』田亮退役從商賺大錢,但聰明如田亮,他難道就不會想想:要是不與國家隊鬧翻,繼續堅持跳到2008年,通過努力在北京奧運會上奪金,這樣,不但中國跳水(跳水新聞,跳水說吧)將繼續擁有一位跳水王子,而且他自己的個人價值、商業價值將會?昇多少?
說到底,經紀人只是建議人。真正做決定、負責任的,還是運動員自己。田亮事件,經紀人不該成為『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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