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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前,康復的權磊突然出現在實德隊的訓練場,兩周後,負責權磊案的甘井子區法院對涉案的三名主犯進行了一審判決,至此,歷時167天的權磊案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
突發血案 2006年10月5日2006年10月5日6點30分左右,訓練結束後權磊開車回到自家居住的小區,當他將車停靠在自己家的樓下准備上樓時,有兩名不明身份的的歹徒從一輛紅色跑車裡衝了下來,對著完全沒有心理准備的權磊連捅四刀,歹徒在行凶後立刻驅著紅色跑車逃之夭夭。身中四刀的權磊沒有立刻倒地,而是掙紮著向自己家門前踉蹌地走去,並大聲喊『救命』。急救車將權磊送往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同時到達現場的警方則封鎖了案發現場。
三方表態 2006年10月5日-8日權磊事件發生後,大連市警方非常重視,轄區派出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並初步掌握了一些證據。權磊家所在的大連市甘井子區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後,警方把此事定性為刑事案件,並且投入了很大的警力對案件進行偵破。有知情人表示,『由於權磊是大連實德球員,又是在自己家小區裡遭遇不測,局裡認為影響巨大,而且十分惡劣,所以纔會如此興師動眾。』
10月7日,也就是權磊被砍事件發生的第三天,實德俱樂部總經理林樂豐表達了俱樂部在此事的態度:『這件事我想說三句話,第一,我們俱樂部對這件事情感到非常震驚;第二、我們祝願並相信權磊一定會盡快恢復並盡早回到球隊;第三、我們相信公安部門一定會盡快將這個案件查清楚。』當有記者問到權磊的醫療費用問題時,林樂豐說:『這都不是問題,這一定是由俱樂部負責。』
10月8日,十一長假後的首個工作日中國足協一位官員對權磊事件表達了關注,他說,『如果不是歹徒找錯了行凶對象,權磊作為中國國奧隊集訓隊、大連實德隊職業球員,在自己家中被蓄意行凶的歹徒中傷十餘刀,從一個側面暴露出權磊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夠自律,纔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
案件告破 2006年11月2日11月2日下午16點,大連警方召開了關於權磊案件的案情通報會。
在歷時3分鍾的通報會上,大連警方發言人稱:北京時間10月5日晚,兩名歹徒持刀將權磊砍成重傷,此事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國內外媒體都對此進行了報道,此事造成了很大影響。經過近1個月的排查,警告於10月下旬鎖定嫌疑人,並組織警力到河北、北京等地進行偵破。10月30日,在河北雄縣以及北京朝陽區,警方分別將犯罪嫌疑人趙某、郭某以及陳某全部抓獲。經過審問,趙某供認由於感情糾紛問題致使其買凶殺人。因此,此案定性為情殺,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對於媒體記者的提問警方以保護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為由均未做回答。
權磊重返訓練場 2007年3月7日2007年3月7日下午,權磊突然現身實德訓練基地,在與主教練等人見過面後,他在場地邊上進行了20多分鍾的慢跑,然後到基地健身房去做力量訓練。雖然沒有參與球隊的合練,但是權磊此次現身訓練場幾乎就宣布他已經重新歸隊,此後他先是參加了隊友王聖為孩子的百天酒會,隨後又在實德的主場比賽時現身看臺。
法院一審判決 2007年3月20日20073月20日下午,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於權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經過法院審議,該項案件被定性為『僱凶報復傷人案』審判人員考慮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審訊期間態度良好,並且積極承擔權磊受傷後的醫藥費及各種賠償,受害人本人權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了希望從輕處罰嫌疑人的建議,最終法院判處趙艷華(女)、郭洪強、陳偉三人均處以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總共三人將承擔賠償金額共12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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