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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4年職業聯賽開始以來,中國足球的轉會市場就從來未和國際接軌過,盡管中國足協不停更新出臺了不少具有中國特色的土政策,但轉會市場的許多弊端還是不容忽視,而最大的問題是轉會市場利益博弈嚴重失衡,各種苛刻條款已經成為球員的緊箍咒。
職業聯賽初期的時候還基本上不存在什麼正規的轉會規則,只有黎兵等少數幾例轉會事件。此後中國足協逐步規范,而最具特色的就是最初推出的倒摘牌模式。各隊轉會球員上榜公布之後,統一進行摘牌大會,成績較差的隊伍可以優先選擇,並以此類推。
這種轉會方式也是世界首創,弊端相當明顯,球員在上榜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自己會去向何方,嚴重威脅了球員的利益,在不規范的條件下,轉會市場也屢次出現『逃婚』、轉會費拖欠等現象,不少想更換一下環境的球員最終卻到了自己根本沒有想過的球隊,主動權也完全掌握在俱樂部手中。
在此期間,中國足協也為了國字號隊伍或俱樂部的利益相繼出臺過多款嚴重侵害球員利益的法規。最著名的是留洋限制法案。當年體育總局為了防止『海外兵團』,對所有運動員作出了有關赴國外發展的年齡限制,也就是必須年滿28歲纔能出去,而足球也深受牽連。
此後,在2001年十強賽之前,為使得之不易的『好簽』發揮到最大效果,足協甚至頒布了一個『禁洋令』,要求球員留在國內,安心備戰世界杯外圍賽,張恩華等球員不得不回來,此事可以稱得上是荒唐至極,也嚴重影響了中國足球的正常發展。
另外一個影響力相當深遠的禁令是職業聯賽中球員轉會的年齡限制,26歲以下的球員,如果原俱樂部不同意,不可以獲得轉會到其他俱樂部的資格,這一規定執行了多年,考慮的完全是俱樂部的利益,對球員的權益卻是極大的侵犯。球員轉會時沒有人身自由,法規也對他們極為不利,這使得轉會市場極為不正常,當年遼寧隊中的許多著名球員都嚴重地受到了這一法規的限制,成為典型例子。
類似的苛刻條款還有許多,比如說當年中國足協出臺的《已有四名國腳不再准許引進國家隊球員》的規定,本身就有相當大的局限性,在當年李瑋峰轉會上海申花事件的過程造成了相當大的影響,而中國足協方面也一直沒有停止過對類似荒唐法規的修訂。
從『倒摘牌』制度、留洋年齡限制,到如今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費上設卡,中國的轉會市場始終帶著濃郁的『官方印記』。種種的條條框框限制了許多優秀球員的正常流動,也正是存在這些障礙,優秀球員往往很難出現在轉會名單中。
當年的摘牌制度如今早已經成為過去,但即使是現在,轉會制度依舊存在著相當多的缺陷,比如說敏感的轉會費問題,中國足協方面規定是和隊員前一年在隊中的收入掛鉤,但有一些球員一年中沒有踢球,也基本上沒有什麼收入,還是被掛出了天價轉會費,而前幾年還曾經發生過俱樂部為了具體利益,給球員掛出天價租借費的事件,這一切都給球員的正常轉會造成了相當大的影響。
回顧這幾年轉會市場,類似的苛刻條款一直都是球員的『緊箍咒』,這也使得轉會市場逐年黯淡,一些優秀球員在前程未卜的情況下也不敢隨意上榜了,影響了球員的正常流動,整體中國職業聯賽的轉會市場也更象是一潭死水,這對於中國足球的發展未必是什麼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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