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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體育大學學生小剛在籃球訓練中突然昏迷倒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小剛的父母認為,學校在氣象臺高溫橙色警報發出後依然在沒有空調的室內籃球場安排學生比賽存在過錯並搶救不及時索賠50萬餘元。昨天下午,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北京體育大學賠償小剛的父母死亡賠償金等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作為專門從事體育教學的學校,對於學生在訓練或比賽中出現意外,應設制有相應緊急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而小剛出現瀕死癥狀後,體育大學卻沒有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呼叫醫療部門前往救護,使小剛失去了專業搶救的時機。最終法院判決北京體育大學賠付小剛的父母死亡賠償金等15萬餘元。
宣判後,北京體育大學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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