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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評判的權利,是現代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
埃因霍溫最初請求租借孫祥的時候,申花俱樂部不放人的態度異常鮮明,為此他們不惜發表三點聲明,為自己尋找不放人的理由。誰都沒想到,沒過幾天,申花俱樂部的態度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他們最終宣布同意埃因霍溫以15萬歐元租借孫祥。不知真情的人誤以為這是申花俱樂部的談判技巧,也有人認為大家都被申花給忽悠了。其實,仔細分析一下,孫祥最終成行,應該感謝社會輿論發揮了一定作用。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改變了俱樂部之前的初衷和錯誤決定。
如果說最初不放孫祥,是申花俱樂部為增加談判籌碼而故意制造的煙幕彈的話,那麼最終的談判結果應該不會這樣。因為,根據和埃因霍溫簽定的協議,租借費還是最初人家的報價,並沒有任何提高。可見,申花放人,與價格無關,與談判技巧無關。原因在談判之外。
首先是孫祥的個人態度,對俱樂部產生了一定影響。當事人孫祥在不同場合表達的要出去的強烈願望,讓俱樂部感到了左右為難。聽說俱樂部不放人,孫祥表示自己真想大哭一場。而且他一再表示,如果能夠成行,寧可個人不要收入,甚至個人甘願承擔被『打包』送回來的責任,絕不後悔。這種旗幟鮮明的態度,也是一種輿論,給俱樂部制造了一定壓力。
與此同時,新聞媒體和廣大球迷的輿論強勢,也對俱樂部改變決策產生了一定影響。自從俱樂部宣布拒放孫祥以來,申花俱樂部就處在了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上,成了除少數申花球迷之外全國球迷和媒體的討伐對象。
申花俱樂部不放人的言論一出籠,本人就撰寫了《申花應學魯能大氣,快把孫祥放出去》的博客文章。隨後,新浪體育集合部分球迷文章,專門制作了一個『申花應學魯能放行孫祥』的博客專欄,在球迷中引起廣泛關注。與此同時,各大新聞媒體也都發揮自己的優勢,從不同角度,發表了自己的觀點。特別是身在英國的郝大炮,公開炮轟申花,稱如不放人純屬鼠目寸光,並要求他們別打愛國的旗號行俱樂部之私利。這些言論,想必申花俱樂部不會看不到,也不會無動於衷。如果他們對社會輿論絲毫不顧,一意孤行,那可真需要有冒天下之大不諱的氣度。
在孫祥出國這件事上,雖然申花俱樂部一開始態度不對頭,但最終能夠傾聽輿論的呼聲,順應民意,改變自己的錯誤做法,也是很值得稱道的。要知道,在中國足壇,很多問題,輿論和球迷再三發表不同觀點,我們的決策者們依然一意孤行,這纔是最大的悲哀啊!
道德是什麼?道德是調節人們行為規范的綜合。
道德靠什麼調節人之行為?依靠社會輿論的力量。
從孫祥事件,我們看到了道德的作用輿論的力量。(魯能社區——李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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