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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NBA,也許沒有任何一個球員會像科比這樣:喜愛他的人,認為他是聯盟中最出色的球員,甚至可以和偉大的『飛人』相提並論;不喜歡他的人,認為他是一個自私鬼,是一個逃脫了法律制裁的『強奸犯』。我是一個科比的球迷,尤其是在科比經歷了人生的低谷之後,我更堅定了自己支持科比的決心。沒錯,科比在籃球場意外確實犯過錯誤,但是,當他努力的改正之後,如果還死咬住不放,那就不是科比的問題,而是攻擊科比的人的『問題』了。人誰無過?有錯能改,善莫大焉!更何況是NBA這樣一個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越界實在是難免的。
喜歡科比的人把科比視為自己心目中的『天使』,不喜歡科比的人把科比妖魔化成恐怖的『魔鬼』。但是,我喜歡給科比下這樣的定義:早熟的天纔、過人的天賦、勇於承認錯誤、任性的孩子。
先來看看『早熟的天纔』。1996年18歲的科比在首輪13順位被夏洛特黃蜂選中,隨後被韋斯特用湖人隊當時的首發中鋒迪瓦茨交換,成為『天使之城』的一員。直到如今,科比已經在洛杉磯湖人效力了10年,並且成為了洛杉磯湖人的『看家球星』。在『小皇帝』詹姆斯橫空出世之前,幾乎NBA所有有關於最年輕球員的記錄都是屬於科比的。就像許多被媒體炒爛了的話題一樣,科比做什麼都比別人『早』,加入NBA的時間早,奪得總冠軍的時間也早,結婚的時間同樣早。
再來看看『過人的天賦』。其實,『過人的天賦』和『早熟的天纔』的聯系是十分緊密地。既然是天纔,很顯然就應該具備很高的天賦。只不過,考慮到中國有『傷仲永』的典故,再加上國外也不乏許多『早熟的天纔』也早早夭折的例子,還是應該對科比的『天賦』點評一番。在上賽季科比面對多倫多猛龍獨得81分,當然是最好的一個例證。如果這還不足以說明科比的『天賦』,那打破NBA連續得分40+場次的紀錄就足以說明一切了,如果說一場比賽的爆發可以靠『蒙』,那連續十多場比賽得分過40無論如何也是蒙不來的!
接著看看『勇於承認錯誤』。從上賽季以來,科比在很多場合的言行表現的確實像個爺們!就拿許多人詬病的科比『擠』走奧尼爾的問題。科比雖然一度十分回避這個問題,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科比勇敢的表達了自己的『悔意』——他承認自己懷念『OK組合』的時代。相比之下,『塊頭』更大的奧尼爾雖然也和科比完成了和解,但是,除此之外奧尼爾就沒有了其他的任何表示。除此之外,科比和傑克遜的關系也許更能說明問題。從傑克遜的自傳裡面,任何人都可以知道傑克遜對於科比的『不滿』,但是,為了湖人和自己都能夠在賽場上有所作為,科比對於傑克遜的回歸表示出了最大的誠意。
不難想象,如果像媒體所說的那樣,科比的意見對於湖人的決策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那麼如果科比表示反對,那麼傑克遜還會回到湖人嗎?或者還是像個別媒體所說的那樣,如果科比反對請回傑克遜的決策就將被『掃地出門』?個人以為,一向追求明星效應的湖人絕對不會拋棄科比,否則的話,當初就不會把奧尼爾送到熱火了。如今,科比和傑克遜儼然成為了又一對『模范師徒』。
最後看看『任性的孩子』。球場上的科比表現得越來越像是個『王者』,但是,他骨子裡滲透出的任性卻沒有任何的改變。作為一個像科比這種水平的球員,他應該具備很好的閱讀比賽的能力,更應該具備審時度勢的能力。也許我的看法有失偏頗,但是,我覺得在很多的比賽中科比確實是在有意的壓低自己的出手次數。科比想幫助隊友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他是否應該換一種更合適的方式呢?有時候,把球傳給隊友未必就是最好的方式。其實,科比真的應該像當初的喬丹好好學學,先讓自己的得分穩定在一定的高度(至少高於30分),然後再去發揮一下隊友的特長(主要是外圍射手的3分)。
在我看來,科比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他只是一名注定要名垂NBA青史的偉大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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