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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巡賽真的要讓聯邦杯公平起來,四場總決賽的陣容必須縮減。至少這是喬-杜蘭特的認識。
一開始,美巡賽對聯邦杯最後四場比賽的設想是前三場的陣容都為144人,而最後的巡回錦標賽就如同往年一樣,只有排名前30位的球員纔能獲得參賽資格。
可是去年賽季快要結束的時候,許多球員都對此表達了不滿。11月初,小湯姆-佩尼斯激烈地抨擊說:『如果你要舉辦明星賽,你就需要縮減陣容。』
在經過了美巡賽規則委員的一番討論之後,聯邦杯的總決賽終於做出改變,四場總決賽將逐漸削減陣容。作為美巡賽規則委員會的成員之一,喬-杜蘭特(Joe Durant)了解一些幕後工作。在梅賽德斯錦標賽上,他透露了一些情況。
『我想現在年度最後四場比賽由「錦標系列賽」轉變成了「總決賽」。』杜蘭特說,『其實我們一開始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就把它當作了「總決賽」。隨後我們激烈談論了前三場比賽是否都是144人參賽,而最後一場比賽纔是30人參加;又或者我們逐步縮減陣容。
『我們年終的討論是非常困難的,因為美巡賽各個部門的觀點是相互衝突的。一些成員希望每場比賽都是144人。可是另外一些人就覺得既然我們把它叫做總決賽,就應該去實現它,就應該削減陣容。我想有好些賽事總監都想陣容遞減。我想聯邦快遞方面也想這樣做。我認為總決賽的元素之一就是有球員要逐步被淘汰,這就像美式足球和籃球不斷有隊伍出局一樣。』
喬-杜蘭特從另外一個角度解釋了這種方式的合理性。按照喬-杜蘭特的解釋,如果第144位選手依據原來的方案可以打三場比賽,那麼第145位就顯得很倒霉了。的確,當全年的積分下來,很有可能第144名與第145,甚至與第150名之間的差別都很小。如果虎口脫險的第144名能打三場賽事,而其他一些相差不多的選手卻連一場都打不了,那麼就太不公平了。
在新的方案中,第144位的選手要在一周內打得很出色,纔有可能進入前120位獲得第二周的參賽資格。同理,只有那些打入了前70位的選手纔能進入第三周的賽事。巡回錦標賽仍只有前30位選手可以參加。
『我並不覺得第144位的選手因為剛巧跳過了第145位就可以獲得三場賽事的參賽資格。』喬-杜蘭特說,『畢竟我們沒有另外一種替代方案。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覺得這一方案更公平。如果一名選手只是以微弱優勢驚險進入第一周的陣容,他打得好,他可以晉級,這當然很好。可是他進入了第一周的賽事,打得不好,那他就算結束了。』
很顯然這樣一個安排的最直接後果是:四場總決賽,不只是冠軍爭奪那麼簡單,爭奪的還有名次。無疑這會制造更多話題,令比賽更精彩。
年度最後四場總決賽的總獎金都已確定,都為700萬美元,遠遠高於美巡賽的常規賽。每一站的冠軍立即就會成為百萬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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