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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尼爾從進入NBA的那一天起就在展示自己的統治力,而姚明直到第五個賽季纔開始爆發出來。正如范甘迪所說,與其說這是實力上的區別,不如說這是文化的不同。
美國文化天生就是適應NBA的,因為美國文化張揚外向,在球場上表現自己不僅僅是證明自己價值的機會,同樣也是為球隊作貢獻的責任。而中國文化內斂平和,講究謙讓和低調。
與提高自身的實力相比較,能否融入到美國的文化中纔是中國球員在NBA的最大障礙。顯然,在這一點上姚明做得不錯,他很善於學習同時也很開放自己,4年的時間看上去很長,但是對於改造一個人的性格來說,其實這是很短的。從這個角度說,姚明確實是很了不起的。相比較,很多在美國打球的國際球員之所以最終無法站住腳,不是因為他們實力不濟,而是因為他們始終無法適應NBA的文化。
所以說,姚明能夠在今天得到承認,不是因為他融入了球隊的戰術體系,而是因為他融入了NBA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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