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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天前結束的足協杯決賽上,實德俱樂部總經理林樂豐因不滿馬來西亞裁判執法,在賽後的新聞發布會上大放厥詞,『今天的賽場上有22個英雄和1個混蛋,這場比賽我們是輸在裁判上』,結果違反足協有關比賽紀律,遭到罰款2萬元且禁賽1年的天價處罰。而擊打裁判的外援潘塔則被罰1萬元和禁賽9場。日前,足協紀律委員會經過研究做出了上述處罰。
根據足協最新頒布的紀律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在比賽中,運動員、官員故意實施暴力行為,視不同情形,將被停賽至少4場,並處以至少6000元的罰款』。而林樂豐辱罵裁判是屢犯,因此重罰。然而,由於南勇身在多哈,因此最終處罰出臺要等他正式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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